节能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1年至2020年)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1年至2020年)日前,由工信部牵头制订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2011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完成,《规划》详细列出了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及一系列扶持方法,目前正在向各相关部委征求意见。计划于本月最终定稿并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将成为引领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
《规划》指出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战略方向。中国将最终实现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纯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同时将加快研发燃料电池汽车技术。
《规划》详细列出了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即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和市场规模达到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保有量达到500万辆;以混合动力汽车为代表的节能汽车销量达到世界第一,年产销量达到1500万辆。
为完成以上目标,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将由易及难、分两步走:2011年至2015年,将大力发展节能汽车。一方面提高传统汽车的燃油经济性;另一方面实现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的
大规模产业化,中度、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计划超过100万辆。2016年至2020年,将传统汽车的燃油经济性提高至国际先进水平;大规模普及混合动力汽车。具体而言,中度、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年产销量超过300万辆;纯电动汽
节能汽车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实现产业化,市场保有量希望超过500万辆。
在结构调整方面,《规划》提出要形成3-5家新能源汽车整车骨干企业,形成2-3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骨干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贴资金,并给予税收减免补贴。《规划》建议,未来十年,中央财政拿出超过1000亿元的巨额资金,用以扶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其中,500亿元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300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200亿元用于推广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另外100亿元用于扶持核心汽车零部件业发展;50亿元用于试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按照《规划》,税收减免将分为两类。对于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减免车辆购置税及消费税。如免征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的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在2015年前,对于新注册的纯电动汽车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消费者,免征车船税;对于购买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的消费者,减半征收车船税。而对于相关汽车企业,如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整车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将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税税收优惠政策。
不过,鉴于《规划》目前仍在征求相关部委意见,故正式出炉前,在大力扶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的大思路下,《规划》仍可能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