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节能节水措施
1.1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1.1.1原则和标准
(1)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提高能源利用率,减轻环境污染,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2)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严格执行节能技术规定,努力做到合理使用能源和节约能源,充分考虑能源二次使用和资源综合利用,以求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和资源。
(3)积极采用先进的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禁采用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已公布的淘汰落后工艺。节能汽车
1.1.2规范和依据
(1)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关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
篇(章)”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90号主席令);
(4)《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版);
(5)《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2005]第143号令);
(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7)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标准及技术规定等。
1.2能源消耗状况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设备选型,对能源消耗量结算进行如下分析。
项目建成后,50台充电桩,夜间可为50台公交车(每台公交车充电时间按照5小时计算)提供充电服务,白天提供补电及社会车辆充电。
每台公交车按照60 kwh计算,50台公交车,年耗电109.5万kwh;社会车辆按照30kwh/台计算,每台充电时间按照2小时计算,每天服务60台社会车辆,年耗电65.7万kwh。
7-1能源消耗表
能源种类
单位
实物量
当量值
折标系数
tce
电力
kWh
175.2
0.1229kg标煤/kWh
215.33
新鲜水
万吨
0.36
0.0857Kg标煤/t
0.31
综合能耗
tce
215.64
1.3节能措施
1.3.1建筑节能
1、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积极采用能耗低的空心粘土砖、空心砌砖、粉煤灰制品,加气混凝土。积极利用发泡聚苯乙烯、岩棉、玻璃棉、膨胀珍珠岩及各种高效保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