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业近年来的发展速度逐渐加快,由于汽车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各个国家均参与到了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角逐,而该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是该产业发展的核心,因此许多国家都以出台促进产业发展的激励性政策为重要手段,推动新能源汽车研发创新活动的增加和技术成果的应用。
财政政策被认为是政府激励产业发展的重要工具之一。而其中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均是广泛应用于引导产业发展的重要财政政策工具。为了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各国都实行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出台的免征部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及实施财政补贴等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因此笔者认为就税收政策而言,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结构升级和全球竞争能力,政府应该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形成一套能够引导产业发展的科学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1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新能源汽车发展状况
1.1新能源汽车产销数量不断增长
新能源汽车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的目的即为提高新能源汽车核心竞争力,加快汽车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扩大市场份额。根据销售数据来看,2009年在车辆购置税减半和消费税改革等税收政策的影响下,排量在较小的乘用车市场份额增幅明显,销量增幅超过50%。由表1的數据可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长速度加快,在这之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速度较慢。自2014年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后,反映在新能源汽车的产销数据中也有了明显的上升趋势,可以从数据看出自2014年我国新能源产业的销量有了突破的进展。目前我国超过美国,连续三年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第一大国。
可见,在政府实施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后,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销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企业会因为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研发、生产成本,因而有动力加大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投入、人力资本的投入和增加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消费者由于新能源汽车的相对价格降低,会增加对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热情。因此,可以看出税收优惠政策能够起到提高新能源汽车产销数量的效果。
1.2汽车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产业结构的发展是税收优惠政策结构调整效应的体现方面之一。税收优惠政策对产业结
构及其优化有着重要的影响。政府为某些需要优先发展的战略性企业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引导市场资源向优先发展的产业流动,最终达到调整和优化该产业结构的目的。正是由于税收政策对产业结构发展的引导作用,很多国家都通过所得税制的优惠政策来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在新能源汽车产业也是基于此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从新能源汽车的销售数据来看,不仅产销数量呈现快速提高的态势,同时其占汽车整体生产销售数量的比重也是不断增加的。虽然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仍旧远低于传统燃油汽车,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要快于传统燃油汽车。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激励以及企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优化汽车产业结构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从而有望提前实现传统燃油汽车全面退出市场。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竞争愈演愈烈的趋势下,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该产业结构的优化是非常普遍的政策手段。因此,我国应该继续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税收政策及相关税收优惠方式的优化调整,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速度、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不断增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2 新能源汽车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2.1 规范化程度低,稳定性较差
现行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体现为相关部门的临时性文件,而且法律层级较低,税务部门执行的强制力不足,纳税人的预期不够等,造成现行该产业税收优惠相关政策体系的权威性和稳定性较弱,难以为市场提供一个稳定、可预期的环境,因此不利于企业对该产业形成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调控,同时也不利于消费者对于购买新能源汽车形成足够的激励效果。例如往年的一、二月,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几乎处于空档期,这是由于政府的产业支持政策的调整结果会在此期间发布;而税收优惠政策内容繁多且变动频繁,虽然政策的及时调整是为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不断优化,但是同样会导致市场主体的观望,不利于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企业的正常经营,因此,频繁的政策调整会给市场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市场的政策运行。
目前,在汽车产业适用的税种中,部分税种已经被修订成为正式的法律文件,例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企业所得税等。而也有的税种仍为暂行条例,但是该产业适用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临时性文件数量繁多,不利于汽车的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适行的政
策形成准确的把握,而且,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临时性文件的出台会影响企业的产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也会在短期内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交易,不利于市场发挥其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提高税收政策的法律层级,降低临时性文件出台的频率,增强政策的稳定性,对产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其使用能源的类型、资源利用效率、续航能力以及绿程度均代表企业产品的技术水平,该产业形成完善的产业发展指标体系有利于市场对该产业发展趋势的把握。目前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优惠政策方面未形成可预期的产业发展指标体系,不利于企业和消费者对产业税收政策的把握,也不利于优惠政策激励效果的形成。
2.2 体系建设不完善,针对性不强
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新能源汽车企业一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6%,从2019年4月起,降为13%,允许其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另外,新能源汽车企业享有的的政府补助不计入征税范围,这些增值税政策适用于大部分企业,增值税税收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企业研发能力的激励并无明确、专门的政策措施,因此增值税在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缺乏针对性;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目前新能源汽车企业一般适用高新技术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
业享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税收优惠对不同产业没有实施特定的专门政策,未体现出产业发展的政策差异。
新能源汽车产业涉及研发、生产、销售、保有和报废回收等环节,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于生产和销售环节,对于整个产业链来说,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完善。在研发方面,虽然新能源汽车产业对于研发费用存在加计扣除和无形资产摊销等税收优惠,但是在产业投融资方面,未形成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社会资金进入新能源汽车产业没有有效的激励引领作用;在销售方面,新能源汽车在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方面的优惠政策相对于传统汽车具有优势,但是其在整个汽车的销售价格中占比较小,并且随着政府补贴逐渐退出,在新能源汽车销售环节若不调整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影响消费者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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