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饰塑料件喷漆技术规范
1前 言
内饰塑料件喷漆技术规范
1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部装饰塑料材料上的喷漆,如:出风口、空调控制器、开关组、中央控制面板、烟灰缸等的装饰漆和软油漆。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764 漆膜厚度测定法
内饰件散发性能试验技术规范
车辆内饰件颜评价
EN ISO 2409 油漆和类似涂层网格刻划试验
ISO 105 耐磨损特性试验
13 基本要求
内饰改13.1 所有待测的样件都要由供应商同时提供下列说明:
1——基体材料的说明(材质说明、牌号、供应商名称);
2——油漆牌号、供应商名称;
3——调。
13.2 试验件首先要放在60℃中48小时,然后还要放在标准气候条件下(按DIN50014 )24小时,做预处理。
13.3 喷漆的零件整个表面看起来必须十分均匀。不允许有针孔、裂纹、流挂、条纹、叠层等缺陷。整个漆层不仅在供货时,而且试验后也不允许脱落和崩漆。
13.4 产品在存放后,漆层颜不允许改变,也不允许出现斑点。
13.5 喷了漆的零部件不允许分泌出有毒的化合物,也不能有异味。
13.6 喷漆表面颜和光泽必须与样品或预先提供的颜样板一致。
14 技术要求
14.1 油漆层厚
按 GB 1764 测定,要求:饰面漆>20μm,软漆>60μm。
14.2 供货状态油漆附着性及脆性
14.2.1 按EN ISO 2409标准,使用合适的刀具对样品进行贯穿到基体的网格划刻,但不能太深,并用3M 公司610或Tesa公司4657型绝缘胶带贴紧,沿180度方向快速撕下胶带。要求达到GT 0-1级
14.2.2 握住一枚硬币用力在测试区域刮划。刮划方向上硬币应与水平成45度。
评价标准
一级 无涂层转移。
二级 最小限度涂层转移,转移区域仅限于硬币刮划沟槽宽度。
三级 稍用力刮划即出现涂层转移现象,一些涂层剥落。
四级 因剥落和脱落引起的较严重的涂层转移,超出硬币刮划沟槽宽度要求达到二级以上。
14.3 高温存放
在循环空气中存放240小时,温度为(90±2)℃,紧接着在室温下做0.5小时正常化处理,要求与供货状态相比,外观和触感无变化。同时附着性满足4.2条要求。
14.4 低温存放
在循环空气中存放24小时,温度为(-40±2)℃,紧接着在室温下做0.5小时正常化处理,要求与供货状态相比,外观和触感无变化。同时附着性满足4.2条要求。
14.5 高低温循环
样品置于80℃±2℃的恒温箱中4h→常温30min→-40±2℃冷冻箱中1.5h→常温30min连续10个循环。表面要求与供货状态相比,外观和触感无变化。同时附着性满足4.2条要求。
14.6 气味
按J02.01.44要求气味评价≤3分
14.7 差
按J02.01.45规定
黑调要求|ΔL|<0.40, |Δa|<0.25, |Δb|<0.25
米调要求|ΔL|<0.45, |Δa|<0.25, |Δb|<0.35
14.8 耐磨试验
按ISO 105标准将样品放在试验机上,做100次的往复摩擦,要求:
4——油漆表面与供货状态相比无可见缺陷;
5——评价摩擦织物,织物沾等级按灰标度的牢度评分≥4级。
14.9 耐光性
用CI 3000+型耐晒牢度试验仪连续照射时的光照要求:
黑标准温度(BST) (100±3)℃
试样室温度 (65±3)℃
试样室相对空气湿度 (20±10)%
照射强度(420nm) 1.2W/m2
滤光系统 硼硅酸盐/钠钙(Type s/Soda)
若氙灯辐射体不再可调节时,则更换之(约在2000至4000工
作小时之后)
滤光镜的更换 在2000小时后更换外滤光镜
在400小时后更换内滤光镜
光照时间:
1、遮盖的构件 130小时
(例如,在关闭的行李箱中的部件)
2、在间接照射范围内的构件 200小时
(例如,在下方门内饰范围内的构件)
3、在直接照射范围内的构件 325小时
(例如,在支柱内饰范围内的构件)
要求:按灰标度的牢度评分≥4级,无外观可见缺陷,如调变化,裂纹等。
14.10 耐化学性
用一种洗涤剂浸渍的摩擦织物(至少在其时的介质中存放了1分钟并且在滤制之间短时间吸干)经过10次耐摩擦牢度测定漆往复运动后的摩擦特性 ,油漆表面无光泽改变,斑迹,变,表面软化或纹理破损,不产生异味。摩擦织物的沾等级按灰标度的牢度评分≥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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