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油耗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司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不必要的油料消耗,降低混凝土的运输成本,增加效益,公司研究决定对单车的油耗指标进行考核,鼓励司机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油耗考核指标
1.8方五十铃罐车;五十铃罐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值65公升,百公里油耗65公升以下节余部分奖励司机20%,百公里油耗65公升以上结合单方油耗进行考核,单方油耗在2公升以下时,不奖不罚,单方油耗在2公升以上时,超过百公里油耗65公升部分全额赔付。
2.8方尼桑罐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值65公升,百公里油耗65公升以下节余部分奖励司机20%,百公里油耗65公升以上结合单方油耗进行考核,单方油耗在2公升以下时,不奖不罚,单方油耗在2公升以上时,超过百公里油耗65公升部分全额赔付。
3. 10方五十铃罐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值65公升,百公里油耗65公升以下节余部分奖励司机20%,百公里油耗65公升以上结合单方油耗进行考核,单方油耗在1。6公升以下时,不奖不
油耗罚,单方油耗在1.6公升以上时,超过百公里油耗65公升部分全额赔付。
二、考核办法
1.油耗指标由车队车管员每月进行统计,数据为采购供应部门库管员提供的当月各车加油数值和车队统计的各车每月行驶公里数及运输方量,奖励和数额车队确认以后进入当月工资.
2.车辆如果由两人及多人驾驶则视运输量比例进行奖励和处罚.
3.奖励总金额=(百公里标准油耗-实际百公里油耗)× 实际公里数÷100×油价×奖励系数。
4.总金额=(实际百公里油耗-百公里规定油耗)×实际公里数÷100 ×油价。
本办法从而2010年3月30日开始执行,具体解释权在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