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中国汽车飘移锦标赛
比赛规则
规则目录
1. 规则
2. 总的责任
3. 总的条件
4. 执照
5. 锦标赛及分站赛
6. 锦标赛奖项和成绩评定
7. 分站赛推广
8. 分站赛组织
9. 保险
10. 官员
11. 报名
12. 证件
13. 对参赛者的公告和决定
14. 事故及处罚
15. 抗议
16. 车手和赛车更换
17. 轮胎
18. 分站赛场地
19. 维修区
20. 车贴
21. 行政检验
22. 安全改装
23. 车检
24. 总的安全
25. 旗语
26. 评分
27. 自由练习、排位赛和热身
28. 自由练习
29. 排位赛
30. 复活赛
31. 决赛
32. 发车程序
33. 新闻发布会和车手巡游
34. 车手会
35. 积分成绩计算
36. 颁奖
中国汽车飘移锦标赛(以下简称:锦标赛)是经过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汽联)批准并列入年度全国体育竞赛计划及中国汽联赛历的正规比赛。
本规则参照《国际汽联运动总则》及其附件、国内汽车场地赛相关比赛规则,并结合我国汽车运动实际情况、为维护所有参赛者共同利益而制定,涉及公众安全、赛事安全、竞赛
方法等相关内容,每年参照参赛者意见进行修订,规则一旦公布即视为赛事运行中的共同行为规范,比赛组织者、所有参赛者应严格遵守本规则各项条款。
中国汽车飘移锦标赛设全年及分站车手杯和车队杯,每分站赛设地区飘移王奖杯、最佳敢拼奖、最佳技师团队奖、最佳产品奖。锦标赛各分站赛包括自由练习、排位赛、复活赛和决赛四个阶段。自由练习开始后,车手自行选择时间前往发车区,在发车区裁判的统一指挥下开始练习。排位赛开始后,车手根据比赛补充规则规定的上场顺序进行,排位赛成绩决定决赛阶段的发车对阵。组织者将视当站比赛报名情况和场地条件决定是否设置复活赛,未能在排位赛中进入决赛名单的车手参加复活赛,各分站复活赛中预留的决赛席位数量将视参赛车手的多寡公布在补充规则中。最后入选决赛的决赛阶段采用双车发车的形式,最终决出比赛胜者。锦标赛自由练习、排位赛、复活赛和决赛的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参赛赛车数量、比赛场地的情况而定,比赛组织者在分站赛开始前7天予以公布。
※※※※※※※※※※※※※※※※※※※※※※※※※※※※※※※※※※※※※※※※※※※※※
1.规则:
1.1中国汽联对本规则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开头部分(第一至三自然段)只作为参考,不构成本规则正式条款。
1.2本规则将公布在《2015年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工作手册》中,并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2.总的责任:
2.1参加锦标赛的所有车手、参赛者和官员有义务保证自己与其一同参赛的所有工作人员、代理和供应者,遵守《国际汽联运动总则》(以下简称:《总则》)及其附件、本规则及其附件和分站赛补充规则,所有上述规则统称为规则。
2.2根据规则,锦标赛及所有分站比赛的所有权属于中国汽联。分站比赛是指任何列入锦标赛的单站比赛,包括按照既定时间表进行的车检、行政检验、所有练习、比赛以及按照《总则》相关条款进行的投诉以及有关比赛技术或运动方面的查验。
2.3任何涉及举办分站赛的特殊规则须在申报比赛时一同上报中国汽联,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3.总的条件
3.1参赛者有义务保证与其报名相关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规则。如果参赛者在分站赛不能到场,必须指定一名代表以处理其相关事宜。该代表有责任与参赛者保持密切联系,以确保参赛者符合参赛要求。
3.2参赛者须确保其参赛赛车在练习和比赛中符合参赛资格和安全要求。
3.3所有前往参加车检的赛车即明确表明其符合规则要求。
3.4所有与参赛赛车相关的人员或以任何身份出现在维修区后场、维修区或赛道上的人员必须佩带相关证件。
4.执照
4.1所有车手必须持有国际汽联授权的国家汽车运动管理机构颁发的当年有效比赛执照和有效的医疗证明。有关比赛执照和医疗证明的规定请参照《中国汽联医疗卡申领须知》和《
中国汽联参赛选手注册登记规定》。车手参赛比赛执照要求如下:
(1)持有中国汽联颁发的E级或E级以上飘移比赛执照的车手。
(2)获得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批准的,持有中国汽联颁发的G级飘移比赛执照的车手。
(3)持港澳台地区汽车运动协会颁发汽车比赛执照和港澳地区颁发的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车手,出具所在协会同意函或持所在协会委托函获得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汽车运动执照,方可参赛。
5.锦标赛及分站赛:
5.1汽车飘移比赛是指车手通过运用合理的驾驶技术使赛车达到或保持尽可能大的侧滑角度在规定的路线上行驶的比赛,在规则规定的得分标准下得分高者胜出。
5.2分站赛是指在指定地点、规定时段内,由一个或多个汽车飘移比赛组成的比赛。各分站赛为限制性的全国性比赛。
5.3锦标赛由多个分站赛组成,具体以各年度赛历为准。
5.4如果组织者取消锦标赛中某一分站赛,应在原定开赛日期前一个月通知参赛者。
6.锦标赛奖项、奖金和成绩评定:车队最少报名车辆,参照11条
6.1奖项评定
锦标赛车手杯:全年比赛结束后,年度冠军车手称号将授予全年比赛总积分最高的车手。如果出现两名或两名以上车手积分相同的情况,按照本规则第6.5条处理。
锦标赛车队杯:全年比赛结束后,年度冠军车队称号将授予全年比赛总积分最高的车队。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队积分相同的情况,按照本规则第6.5条处理。
地区飘移王:地区飘移王奖杯将在分站赛现场颁发给分站赛举办地(以赛员身份证所属省级行政区域为准)成绩最好的赛员,该奖项不设年度冠军称号。
最佳敢拼奖:由现场评审委员、媒体代表及观众代表投票评出。
最佳技师团队奖:由各维修区裁判投票评出。
最佳产品奖:由现场评审委员、推广人代表及媒体代表评出。
6.2锦标赛积分:
分站赛车手杯: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分站赛车手杯积分计入年终车手杯总积分。
分站赛车队杯:车队杯积分为车队中成绩最好的两位车手积分之和,分站赛车队杯积分计入年终车队杯总积分。
6.3获奖车手和车队必须按中国汽联要求参加年度颁奖仪式,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颁奖仪式,需向中国汽联提出书面申请。
6.4分站赛车队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名次靠前的车手名次作为评判胜负的标准,名次靠前的获胜。
6.5赛季结束时,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车手或车队积分相同,获胜者按以下方法计算:
(1)获得第一名多者为获胜者。
(2)如果获得第一名次数相同,或都没有获得第一名记录时,则以第二名获得次数为评判
标准。
(3)如果获得第二名次数相同,或都没有获得第二名记录时,则以第三名获得次数为评判标准,以此类推。
(4)如果获得名次的数量完全相同,则以年度积分相同的车手或车队中任何一人或几人、任何一支或几支车队参加的赛季首场分站赛或先举办的分站赛的最终名次作为车手或车队名次评判的标准。
如上述方法仍不能分出名次,中国汽联将依据其认为合适的标准指定获胜者。
6.6录取名次及奖励:
(1)各分站赛中,报名的赛车数量不足六辆(含),仅取第一名发奖金、奖杯;超过六辆不足十一辆(含)取前三名发奖金、奖杯;超过十一辆时取前八名发奖金、奖杯。各分站赛车手杯总奖金不得低于16000元,车队杯及其他单项不限。
(2)各分站赛设地区飘移王奖项,发奖杯。
(3)奖金及其它增设奖项将在各分站赛补充规则中公布。
(4)如分站赛报名赛车数量不足四辆,将停赛一场。
7.分站赛推广:
7.1锦标赛推广机构应在比赛前六个月向中国汽联提交下一年度赛历。
8.分站赛组织:
8.1锦标赛推广机构应获得比赛举办地汽车运动协会或者相关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8.2锦标赛推广机构应在比赛开始前30天向参赛者提供本规则附件1中列出的所有信息,并提供详细比赛日程表。
9.保险:
9.1分站赛组织者须为比赛办理公众责任保险,保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比赛前90天,组织者须向中国汽联发送一份记录保险覆盖内容的详细清单,这份清单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
9.2参赛车手须持有保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保额在3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意外医疗保险。车队经理、维修技师等所有车队成员也必须持有与车手相同种类和额度的保险。行政检验时,赛事秘书处将检查上述保险。
10.官员:
10.1中国汽联将任命以下官员:
— 赛事观察员 — 赛事总监
— 三至五名评审员 — 赛事主管 — 维修区主管 — 技术代表 — 赛事秘书 — 发车员
10.2以下职务由推广人确认,赛事前一周向中国汽联提供名单。
— 赛事主管助理兼安全主管 — 医疗代表
— 清障主管
10.3安全主管应与赛事总监及赛事主管保持密切沟通,赛事总监在以下问题上具有绝对权力,安全主管必须服从:
(1)控制练习和决赛的时间,如有必要,赛事总监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修改比赛时间表。
(2)根据规则,停止任何赛车参加练习或决赛。
(3)在认为不安全的情况下,中断或结束练习或决赛。如果重新开始决赛或练习,应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下重新开始。
10.4赛事总监、赛事主管和技术代表必须在预车检前到达比赛现场,评审委员会成员也要在同一天到达比赛现场。
10.5当允许赛车进入赛道后,赛事总监必须通过电台随时和赛事主管、安全主管及评审委员会保持联系。另外,赛事主管、安全主管必须通过电台随时和各个裁判站和救援单位保持沟通。其他官员必须时刻与赛事总监和赛事主管保持沟通。
11.报名:
11.1比赛采取全年一次性报名或单站报名方式。全年或单站报名参加车手杯和车队杯争夺的车手或参赛者需要填写报名表,与报名费一并提交中国汽联。参加车队杯争夺的车队必须在中国汽联办理注册车队手续,详见《中国汽联车队注册规定及车队比赛执照申领办法》,或持有中国香港汽车会、中国澳门汽车会、中华(台北)赛车会颁发的《车队比赛执照》。参加车队杯争夺的车队须保证不少于两台且不多于六台的赛车参加比赛(以参加排位赛为标志)。全年报名工作从2015年2月汽车飘移1日开始,截止到2015年4月1日。单站报名自每个分站赛开始前(分站赛开始以预车检为标志)30天开始,分站赛开始前7天截止。
各分站赛行政检验和预车检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公布参加车手杯和车队杯争夺的参赛名单。
报名表中包括:
(1)参赛者必须确认已经阅读并理解《2015年中国汽车飘移锦标赛比赛规则》及补充规则,并代表自己及与其参赛的所有人员表示遵守以上规则。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