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参赛选手注册登记规定
第一条  参赛选手注册登记是各类组织和人员参加或举办有组织的汽车运动(含卡丁车项目)的比赛或活动以及从事相关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是掌握全国汽车运动基本状况,进行全面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制订全国汽车运动发展政策、方针和策略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为保证注册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全国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国际汽车联合会规则,并结合中国汽车运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加和从事汽车运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汽联”)负责对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审查、注册登记的审核以及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各类数据的同级整理工作。    第五条  参赛选手参加中国汽联及会员协会或俱乐部组织的汽车比赛或活动,必须持有中国汽联颁发的比赛执照。获取比赛执照视为正式注册登记。组织者有权拒绝未接受过专项培训的选手报名参赛。    第六条  比赛执照分类为:    一、汽车比赛执照分类:    1.1 超级执照    由国际汽联颁发,准许参加一级方程式世界锦标赛。国际汽联一级方程式委员会在收到国家汽协(ASN,我国为中国汽联)推荐后,根据所呈报的车手成绩以及国际汽联规则附录L中有关各项条件决定。    1.2 A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准许参加一级方程式世锦赛以外的一级方程式比赛、美国冠军赛车、GP2
系列赛和印地赛车联赛,以及其他所有在国际汽联赛历中所列的比赛(不包括上述1.1条款规定的比赛)。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24个月之内,在5次国家级锦标赛分站赛或国际比赛中获得过前5名;或在提出申请的当年或前1年获得过国家锦标赛总成绩前5名。为保持A级执照的资格,车手必须在12个月的期限内参加至少1次适当级别的国际比赛,或者中国汽联监督其参加1个国际比赛的练习赛,其表现须得到中国汽联的认可。    1.3 B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准许参加国际汽联世界房车锦标赛(WTCC)、GTF2锦标赛,和其他各种国际场地比赛、锦标赛(不包括上述1.1和1.2条款规定的各项比赛),以及中国汽联主办的国家级场地锦标赛。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24个月之内,至少在5次国家级锦标赛分站赛或国际比赛中获得成绩。为保持B级执照的资格,车手必须在12个月的期限内参加至少1个适当级别的国际比赛,或者中国汽联监督其参加1个国际比赛的练习,其表现须得到中国汽联的认可。
    1.4 C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准许参加国际汽联赛历中所列比赛(Autocross、Rallycross、卡车锦标赛,但不包括上述1.1、1.2、1.3条款规定的各级比赛以及老爷车及残疾人的比赛),和中
国房车锦标赛(CTCC)以及中国汽联主办或批准的全国性汽车场地赛事。
申请执照者必须年满16岁且持有中国汽联颁发的E级执照。申请者必须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之内,至少在中国汽联监督下完成中国汽联批准的2场正式比赛,比赛的成绩资料必须经过所参加赛事的赛事主管认可。    1.5 R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准许参加国际汽联赛历表上的所有“公路”比赛(拉力、越野拉力、爬坡等赛员独立发车的比赛)。
申请人必须是持有中国汽联颁发的F级执照的车手,必须经过专项培训后,方可申请该级别执照以便参加国际比赛。
    1.6 D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该级别执照允许未持常规竞赛执照的车手参加某些特殊性质的国际或国内比赛。持该级别执照的车手只允许参加国际汽联赛历中所列的、经国际汽联或中国汽联单独特别批准的、对D级执照车手开放的特定国际或国内比赛。
持该级别执照的车手仅准许参加单站比赛,如果比赛只在公路上举行(开放或封闭),持有D级执照的车手必须另持有比赛举办国认可的由该国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民用车辆驾驶执照。
1.7 E汽车飘移级执照
    由中国汽联颁发,准许参加中国汽联主办或批准的全国性汽车体式发车项目的比赛(不包括中国房车锦标赛),以及由中国汽联批准的由省、市、自治区主办的地区性汽车体式或独立式发车项目的比赛。
申请该种执照者原则上必须持有G级执照,需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参加3场中国汽联批准的由省、市、自治区主办的正式比赛并无不良记录方有资格参加中国汽联或中国汽联指定单位主办的按照《汽车运动赛车手培训教学大纲-初级》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可申请转为E级执照。
参加全国卡丁车锦标赛各组(除国家少年A级组)并获得全年总成绩前3名的车手可向中国汽联申请E级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