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日期 CMVDR 294 关于正面碰撞乘员保护的设计规则2002/10/22 GB11551-2003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2004/6/1
GB8410-1994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2003/7/16
GB 11557 - 89 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2002/10/22
z在进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认证证书或合格的检验报告。
5 产品要求
5.1 概要
本SOR包括驾驶员安全气囊和方向盘总成的技术条件和法规要求。安全气囊只用于豪华配置车型。
驾驶员安全气囊,以及相应位置的座椅安全带共同提供乘员的被动安全保护。碰撞发生后,当接收到点爆指令时驾驶员安全气囊应从方向盘中间位置爆破展开。展开的安全气囊应对乘员提供足够的保护,降低乘员伤害,满足国家法规要求。
驾驶员安全气囊和方向盘的供应商必须在定点阶段和项目前期和整车厂确认布置方案,连接方式,尺寸特性和质量等,配合整车厂的开发进度和相关要求。
安全气囊系统和方向盘性能应满足本SOR第6.2条中规定的技术标准。详细的试验计划应由上汽通用五菱责任工程师认可。
5.2 系统要求
安全气囊供应商将做为整车被动安全约束系统的集成商,对整车在碰撞中的乘员保护性能负责。
安全气囊供应商有责任保证气囊与周围相关零件,包括方向盘,仪表板,安全带,座椅,线束,ECU,CLOCK等协调工作。方向盘,ECU和CLOCK SPRING由安全气囊供应商负责采购和匹配,具体要求参考ECU和CLOCKS SPRING的SOR。
所有与开发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试验车辆由上汽通用五菱提供。详细的试验计划应由上汽通用五菱责任工程师认可。
如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所有试验结果包括书面报告和录像资料。上汽通用五菱责任工程师在有必要时将到场监督供应商的试验过程。
5.3 统一性要求
零部件除应符合图样及各项技术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SOR的要求。图样、技术规范及SOR的任何一项有更改时,零件应符合更改后的要求。
5.4 材料
零件选择的材料应由上汽通用五菱责任工程师认可。
5.5 装饰、外观、灯光、颜的要求
产品的外观,颜和皮纹应由上汽通用五菱责任工程师认可。
5.6 标识
零部件上应有标识,其要求内容包括:零件图号,名称,材料,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认证标识等。具体要求由上汽通用五菱责任工程师认可。
5.7 噪音与异响
除图样和技术规范参数的要求外,零部件在进行整车试验时,不得发生(任何)异响。供应商应记录在试验中所发生的问题,并负责解决。
6 设计数据
6.1 工程图纸
供应商必须按下列产品图样进行设计和开发
零件号名称图号版本引进图号备注
N/A
N/A N/A N/A
N/A N/A
6.2技术条件
标准名称日期 CMVDR 294 关于正面碰撞乘员保护的设计规则2002/10/22
GB8410-1994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2003/7/16
GB11551-2003 乘用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2004/6/1
GB 11557 - 89 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2002/10/22
2003
ECE R94 Uniform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Approval of
Vehicles with Regard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Occupants in the Event of A Frontal Collision
ISO12097 Air Bag Components 2002/6
QC/T 563 - 1999 汽车转向盘试验方法2003 以上标准应作为报价依据。
6.3 CAD数据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UG格式的三维数据。
6.3.1 供应商 CAD 能力
应首选具有读取UG 16.0版数据能力的供应商,所使用的软件平台与上汽通用五菱技术中心一致,或者具有转换数据的能力。
6.3.2 供应商设计数据
供应商提供的二维图样必须包含所有的技术参数及检测要求,并(至少)包括下述项:
z界面
z尺寸与公差
z参数与要求
z质量
z准确的投影图及轮廓线图
z通过每个连接点的截面
z紧固件轮廓线
z装配外轮廓
z装配操作空间
z安装扭矩
z焊接规范
z工装控制基准
z适用的关键产品特性
6.3.3 整车CAD数据
上汽通用五菱已有的整车及零部件相关CAD 数据,必要时可转给供应商。
对上汽通用五菱的产品数据供应商有保密责任,确保不得对外扩散,否则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
7 不确定情况
7.1 不能满足要求的能力
如果供应商认为不能满足SOR某些技术或非技术条款,可采用书面报告方式向上汽通用五菱技术中心提出,作为供应商的反馈意见,也可提出更改建议。有关报告经上汽通用五菱技术中心评审后,可更改SOR条款。任何更改在没有得到批准前,不能自行继续做下去。
7.2 等功能替代
在不影响工程质量、造价成本、项目计划的前提下,可考虑等功能替代(如零件、元器件、材料等)。
供应商可向上汽通用五菱技术中心提出替代件报告,以进行评审。在没有得到批准前不得实施。
8 进度要求
上汽通用五菱先给出该项目主控制计划,供应商必须按五菱的时间表进行开发。供应商列出的详细计划、检测要求、工装、材料、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等时间进度必须符合上汽通用五菱主控制计划的要求。
汽车安全气囊9 样品需求
9.1 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需下述样件:
样品项目 需求日期 数量(套/车)
1 Prototype 2005/3/24 30
2 OTS/FE1 2005/10/22 16
3 FE2 2005/12/30 20
4 FE3 2006/2/24 20
10 确认或检测、试验要求
确认是为了表明供应商的零件与可靠性目标即满足技术要求的符合程度。
零部件的确认是供应商的职责。供应商至少应完成图样、技术规范、SOR中规定的零部件检测和试验。
SOR、图样、技术规范中的确认测试可能不完善,供方有责任提出零部件的确认测试计划,以证明所提供的产品性能符合要求。
确认测试必须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委托另一家供应商,或由供应商委托、上汽通用五菱技术中心认可的独立检测机构完成;法规件的检测须经由具有资格的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
零部件供应商应向上汽通用五菱技术中心提交确认测试计划。计划至少应包括测试样品的数量、测试程序、每个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11 工装的要求
11.1 工装设计
供应商设计的工装在实施生产前,必须得到上汽通用五菱技术中心的评审和批准。
11.2工装布置
工装的平面布置在实施生产前,必须得到上汽通用五菱技术中心的评审和批准。
11.3 工装能力扩张和收缩的影响
供应商应考虑到工装对生产能力扩张和收缩的变化,并自行处理有关调整问题。
12 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应选派一名在产品设计、开发、制造、检测等方面有一定造诣的技术代表,作为供应商的联系人,负责参加产品开发小组(PDT)的会议,并回答设计咨询。技术代表还应负责项目工作中重要事件的报告。
13 并行工程
供应商在取得SOR后应立即开展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与上汽通用五菱协同整个项目的工作进度要求,保持及时的沟通与信息交换,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必要时,双方互访以协调处理项目进程中出现的问题。
14 问题报告
对于开发进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供应商必须用书面通报上汽通用五菱采购部门和技术中心,包括有关情况和信息、更改等,这些事项有可能导致成本增加、计划变动和送交工期延迟。书面报告还应说明恢复计划和其它情况的详细描述。
15 供应商质量管理职责
15.1 ISO9000或QS 9000 注册
供应商必须提交一份ISO9000或QS 9000注册证书。尚未取得注册的应提交计划。
15.2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
在确认商业项目后的两个星期内,供方必须提交APQP的开始日期。
每个零件或零件族,供应商均应开展产品质量先期策划(APQP)。
z范围
z项目计划
z产品设计与开发
z工艺设计与开发
z产品与工艺确认
z反馈、评审、改正
15.3 对潜在供应商评估、技术评估(PSA、TA/TR) 中存在问题的处理
对于潜在供应商评估、技术评估(PSA、TA/TR) 中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应在APQP中列出改进计划。在首批产品发送之前,与PSA、TA/TR有关的所有不合格项(问题)必须得到解决。
15.4 工装样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工装样件,以进行试验、试装和有关检测,由上汽通用五菱产品工程师负责质量认可。
15.5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
对所有的零件,供应商必须按PPAP程序执行。
15.6质量目标
供应商必须满足向上汽通用五菱所作的质量承诺,即对每种发往上汽通用五菱的零件必须保证每1,000,000件中废品为零。
15.7 检具
[ 供应商负责检具的设计,检具生产前必须经过上汽通用五菱技术中心、采购部的确认。]
16 质量保证期(三包)的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装车后,从汽车售出之日起(以零售发票为准) 3 年内或行驶 5 万公里之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若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同时承担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连带损失。
17 程序
不适用。
18 产品包装
包装必须满足要求,并且符合法律、法规。
19 配件供应
19.1 配件供应能力
供应商应从车辆开始投产起就提供配件。
19.2 配件供应时限
除开始生产时应能提供配件外,在整车停产后,供应商也必须保证十年期间内均有配件供应。或按SOR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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