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使用管理规定
一、操作人员管理要求
1、充电桩操作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颁发的资质证后上岗,同时需接受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操作人员应佩戴或在场站内的醒目位置悬挂标明个人姓名、工号、岗位的标志。
2、充电作业时须穿戴专业绝缘防护鞋及绝缘防护手套,保持自身、车体、充电桩及周边区域干燥。
3、操作人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充电位置,当车辆停稳,切断电动汽车动力电源和辅助电源,拉紧手刹,人员离车后,方可进行充电作业。驾驶员自觉服从站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4、充电前,操作人员应检查充电接口是否正常完好,并对车辆进行充电前检查,对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连接和充电参数的设置进行确认。
5、充电启动后,确认充电正常,并定期巡视充电状态。发生安全事故,应快速按下红急停按钮,切断电源。
6、充电过程中,车辆严禁启动或移动,严禁带电插拔充电插头。充电结束后、行车前,驾驶员应确认充电终止以及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物理分离。
7、严禁使用金属物体触碰充电接口、纯电车充电口。
8、操作人员应基本了解电动汽车的构造和充电设备的工作原理,了解动力蓄电池应用的基础知识,掌握充电操作规程、充电设备检测、故障判断和处理、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9、操作人员应按照充电桩生产厂家的顾客手册进行定期保养与例行检查,保持其安全、清洁、完好,并做好相关检查保养记录。
10、充电站每日应做好站内日查,当班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充电作业人员应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巡视。
二、充电桩使用和管理
1、充电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充电桩及其他相关设备,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保持清洁干燥,并做相关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定时对充电场地、充电设备设施、消防器材保洁,确保设备情况良好。
2、充电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流程操作,如厂家有其他充电要求,则按照厂家要求进行操作。同时须按要求对充电桩仪表、数据、充电模块、线路、开关等设施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填写巡检记录。
3、充电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充电人员应立即按下充电机上的急停按键,以防故障进一步扩大,并上报技术科,由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4、如遇系统起火时,首先动用紧急停机装置切断电源,然后使用ABC通用型灭火器或者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和水灭火。
5、充电结束后,应按规定拔除充电,将线缆理好放在线架上,锁好充电口及车门,并记录相关数据。
6、各类台账记录完善,分类明细准确。
7、严禁私自拆卸、改装充电桩设备及附加设施,对因此造成的损坏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对管理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充电场站管理
1、充电站所属公司应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并负责制、修订充电站管理责任书,负责指导、监督、评估充电站安全管理工作。
2、充电站管理人员是充电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充电站安全进行管理。应建立运行值班制度,包括日常巡检、运行交接班、值班日志等。要落实、贯彻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组织开展充电站安全实施工作,落实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
3、充电站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示充电站的名称、运营时间、服务项目、、站点地图指示、求援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以及当前站内充电设备可供使用情况等。
4、露天设置的充电桩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雷雨等特殊天气的设备安全。
5、技术部定期组织充电桩厂家对站内充电桩进行巡检。
四、纯电车充电管理
1、纯电车按充电操作人员要求停放,车辆停止后拉起驻车制动,将档位置于N档,并检查确保车辆高低压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以防止充电时瞬时电流损坏车辆电器设备。
2、车辆需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存放位置要远离加油站、加气站、热源、火源、腐蚀性气体、潮湿的地方,同时还应避免尖锐物体的撞击、挤压。
汽车防鼠3、纯电动车辆以电量SOC为50%-80%存放。
4、新车在运营之前必须进行一次满充电,确认对车辆已充满电后进行签字登记后方可正常投入使用,确保电池电压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