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次。
 二、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全爱卫发[1997第28号]灭鼠、蚊、蝇、蟑螂现场考核办法
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工作应逐项组织。现场考核应在所有城区范围内,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考核前禁止突击用药。此办法适用于所有城市。
一、灭鼠现场考核办法
(一〉粉块法检查
  共布粉块400块,其中抽20个重点单位布260块,10个一般单位布140块。
  重点单位包括: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医院、机场、港口、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等(下同)。
(二)鼠迹法检查
1、室内鼠迹检查
  检查2000间房间(15平方米折算为一间,以实际查到的面积计算间数,下同)。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30%,居民住宅占10%。
2.外环境鼠迹检查
  检查城区内的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动物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渠避、铁道两侧、学校、单位院内、住宅间空地等累计2000延长米外环境中的鼠迹(包括鼠洞、鼠粪、鼠咬痕及鼠道)。
(三〉防鼠设施检查
  检查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状况。
二、灭蚊现场考核办法
(一)在200户居民住宅和20个单位内外环境中及100个下水道口内,检查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计算蚊幼及蛹的阳性率。
(二)选择城区内10个不同类型水体(湖泊、河流、沟等),沿其边缘的不同地点,用500ml收集勺采集水样不少于100勺,检查蚊幼和蛹数量。
(三)选择城区内15处特殊场所(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白天人诱蚊30分钟(考核人员静坐、暴露胳膊和小腿),检查诱获成蚊数。
三、灭蝇现场考核办法
(一)检查房间2000间,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40%,检查房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的防蝇设施(纱窗、纱门、风帘、灭蝇灯等)。汽车防鼠
(二)检查蝇类孳生地,计算幼虫和蝇的检出率。检查包括:室内生活垃圾盛放容器100个(处);外环境生活垃圾存放容器(箱、桶、通道等)、垃圾中转站和垃圾运输车辆50个(处);外环境2000延长米中散在暴露的孽生地个(处)数;并计算幼虫和蛹的检出率;室内外农贸市场各2个;公共厕所20座。
四、灭蟑螂现场考核办法
(一)检查房间2000间,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20%,居民住宅占20%。
(二)采用药激法,喷洒蟑螂孳生栖息场所(包括下水道),观察激出的成若虫数量;采用目测法,检查活卵鞘和蟑迹(粪便、蜕皮、空卵鞘壳、死尸等)。
卫生镇病媒生物防制要求
(一)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二)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违禁药物。
(三)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标准,另两项不超过标准的三倍。四害监测方法正确,数据可靠。
(四)全镇开展常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众性的集中灭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