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县城技术评估实地考察工作要点
一、创建卫生县城技术评估测评方法
(一)实地考察随机抽取考察点城区至少 200 个。
(二)测评队员共分 5-6 组,每组 1-2 人。专业涵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二、实地考察责任分工细则标准
(一)1、主次干道、商住小区
(1)做好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展板刊播创建卫生县城宣传标语。
(2)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4)主干机动车道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 100%,亮灯率100%以上;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排水管网设施完善,排水管网覆盖率≥80%。
(5)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收集容器整洁密闭加盖,设置符合规范、摆放整齐,无散落垃圾和积存污水,无苍蝇孳生,运输车辆密闭整洁。垃圾中转站,设置规范,垃圾日产日清,场地内外整洁,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垃圾装卸作业规范,蝇密度低;保洁人员着装规范、佩戴禁烟劝导员袖标、作业工具实用,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未见扬尘作业,机械化清扫车辆定时规范工作。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 16 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
(6)河道、湖泊等水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完好,无直排污水现象,城区无黑臭水体。
2、广场、公园
(1)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等形式刊播创建卫生县城宣传标语。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3)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4)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争吵谩骂现象;水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完好,无直排污水现象;做好消杀工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达标。
(5)合理设置健康步道,明确一处公园为健康主题公园,有明显标识,市民积极参与健身活动。
3、建筑工地
(1)建筑围挡广泛张贴创建卫生县城宣传标语。
(2)工地围挡规范,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 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8m 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工地出入口硬化幵有清洗设施,车辆不带泥上路,无生活垃圾积存。做好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病媒生物防制达标。
(3)工地食堂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卫生管
理制度完善,“五病”调离率 100%。无乱排油烟现象。厨房基本设施合理规范,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及垃圾收集设施规范,内外环境整洁,基本无蝇、鼠、蟑螂,消毒保洁措施到位。
(4)工地厕所照明、洗手、防蝇帘、灭蚊灯等设施完善,卫生整洁无明显臭味,无旱厕,公厕标志标识规范。
4、公共厕所
(1)设有无障碍设施。
(2)公厕免费开放,达二类建设标准,照明、洗手、防蝇帘、灭蚊灯等设施完善,卫生整洁无明显臭味,无旱厕,公厕标志标识规范。
(3)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5、城区公交站点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2)利用多种形式刊播卫生县城宣传标语。
(3)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4)果皮箱、垃圾桶完好,无破损。
(二)1、主次干道、商业街区
汽车防鼠(1)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橱窗展板刊播卫生县城宣传标语。
(2)无乱贴乱画,无乱泼乱倒,无乱拉乱挂,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放。
2、建成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无店外经营、乱搭乱建、小广告等现象;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3、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公交站点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在合规路段,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清理非机动车僵尸车,在重要场所有效开展文明引导。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
4、饭店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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