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站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充电站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充电站运营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充电站运营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小桔充电合作伙伴的各充电站运营安全管理。
三、充电站场地安全管理
1.充电站场地总体要求应符合GB 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的规定。
2.充电桩电源配电箱/柜应布置在便于集中控制、管理的地方,以便充电桩发生故障时,能快速切断充电桩进线电源。
汽车防鼠3.充电站内应规划好充电区域,并在地面用明显的标识标志出停车位、车辆进出通道。
4.充电操作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
5.充电桩、充电柜、配电箱/柜等设备安装基础高度应高于站内最高积水位20cm。
6.安装在室外的充电桩,应建设遮雨棚,遮雨棚伸出长度需保证在大雨的情况下,雨水不会落到充电桩及车辆充电接口位置。
7.充电站内应做好排水措施,确保充电桩、充电柜、配电箱/柜及充电车位等关键位置不产生积水。
8.充电站不宜设在多尘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盛行风向的下风侧;充电设备区禁止放置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
9.充电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和物资要专门保管,并有专门的台帐;每年汛前必须对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确保设备和物资齐全并处于完好状态。
四、充电站消防安全管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健全的充电站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2.充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合理摆放并有明显标识,不得随意挪动,严禁损坏、丢失,非发生消防事故禁止随意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3.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监控设备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并记入相关记录。
4.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养,及时修复或更换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设施及器材,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充电站内各紧急出口通道应保持畅通,安全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完好有效。
6.充电站内重要防火设施,如充电桩、充电柜、配电箱/柜、监控室等,应设置明显防火标志,严格管理。
7.充电站内充电桩、充电柜、配电箱/柜的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8.充电站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9.充电站内动火应当严格按照部颁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有关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0.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全体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知消防器材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五、充电站监控安全管理
1.按《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要求设置充电监控系统。
2.对于具有5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位的充电站,应按《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设置安防监控系统。
3.充电站宜设置一套交流不间断电源,以满足站内监控系统的需要。其容量宜按3kVA冗余配置。
4.不得无故中断监控或删除监控资料。
5.充电监控资料在系统中保留不少于36个月,安防监控资料保留不少于1个月。
六、充电站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
1.车辆进站充电时,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行驶线路驾驶车辆,车速控制在5KM/H范围内,按规划区域停放(充电区和待充电区),不得阻塞通道,一车不得占据多个充电车位,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充电区域,禁止在紧急疏散通道停放任何车辆。
2.进站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充电站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损坏站内各项设施。
3.进站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充电站安全防火规定,禁止站内吸烟,严禁驾驶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辐射性、强电磁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充电站。
4.进站车辆和驾驶员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站内乱丢垃圾与废杂物。
5.进站车辆严禁在充电站内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充电站内学习车辆驾驶。
6.充电结束后、行车前,驾驶员应确认充电终止以及充电设备与电动汽车是否物理分离。
7.无权限移动车辆的充电站运营人员严禁挪动车辆。
8.车辆出现危险情况立即切断充电电源,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七、充电站设备安全管理
1.防止充电桩受强烈震荡或持续暴露于高温和潮湿的环境中。
2.充电设备周边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化学品、强电磁物品和金属导电物,不得堆放杂物;
3.充电设备上不得放置茶杯、壶、盛有液体的容器、手机、钥匙等。
4.充电设备内不得储物。
5.机房、监控室及设备不能乱拉电线电缆,粘贴与设备无关的文件图片。
6.电缆线上不得压置重物及有棱角的金属物体。
7.严禁在充电或充电线缆存在缺陷、出现裂痕、磨损、破裂、充电线缆裸露等情况下使
用充电桩。
8.不得使用正处于维护维修中的充电桩、插头作充电操作。
9.充电设备运行时不得作内外附着物的清洁,和一切维护维修作业,包括紧固螺丝、更换零配件、移动电线电缆以及控制台。
10.设备运行(充电过程中)非特殊情况不得拉闸断电。
11.两次开机间隔时间不少于20秒(切断输入电源)。
12.严禁用尖锐物体或野蛮操作充电桩触摸屏,按键操作时请勿用力过大。
13.严禁用硬物涂刮充电桩外壳,禁止使用呈酸性的液体或磨损性清洁剂擦拭充电机任何部位,以免损伤机壳。
14.对充电设备定期清洁、检测、维护和保养,防止充电设备内发生凝露及有较严重的霉菌现象。
15.严禁非专业人员拆卸、维修、改装充电设施。
16.充电设施故障不能及时检修时须设立警示标识和故障提示标语。
17.遇雷雨天气和接地故障发生时,需注意存在跨步电压,操作者穿绝缘鞋,且离接地点远一些。
八、充电站运营安全管理
1.充电设备钥匙需由专人管理,并定时对钥匙的数量和准确性进行清点、核查。
2.充电站正常运营期间,运营人员应定时巡查,遇雷雨、超负荷、电力紧张等情况时应增加巡视次数。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运维部门汇报。
3.定期对道路及充电站内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特别是雨季来临前,防止站内积水浸泡充电桩底座或充电桩进线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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