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购令细则政策
1. 背景
2010年1月26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和限购措施的通知》,并于同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通知规定:非上海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必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满3年以上。
此后,上海市多次对限购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升级。2012年3月17日,上海市发布了《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对限购令的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规定,为上海第一个对外发布限购令细则的城市。截至2021年7月,上海市共5次发布关于限购令的公告和通知,政策细则也随之更新和调整。
2. 实行对象
2.1 购房资格
上海市限购对象为非上海户籍家庭,指一家或多家家庭中有非上海户籍人员的家庭。购买第一套住宅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上海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3年以上(包括3年)
没有在上海市范围内以购房资格名义购买过住房
没有在上海市范围内以本人名义或其他配偶名义拥有过任何一处商品住房,且没有按照规定在上海市范围内个人购房申报系统内填报过购房信息。
2.2 购房面积
限购对象对住房购买面积的限制如下:
汽车限购令•普通住房(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限购面积为144平方米以内(含144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限购面积为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
廉租房:限购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但不超过双方缴存额30倍且不超过144平方米。
3. 相关流程
3.1 购房资格审核
申请购房资格需到各区县住房保障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与本人共同购房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在本市的社保/纳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流水及本人配偶(以结婚时间为准)住房公积金账户明细流水
房产租赁合同、供湿电费缴纳收据等材料,证明本人或家庭成员在本市租赁过住房。
审核通过后,可在上海市限购管理系统进行查询购房资格。
3.2 购房过程
具体购房流程分为如下步骤:
1.预约选房
2.选房缴费
3.签订协议
4.办理房产证。
4. 相关措施
为推进上海市的限购政策,市政府也推出了若干措施,主要包括:
支持购房人解决住房问题,如保障廉租房和公租房供应
对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如禁止恶意炒作和管制房价等
鼓励多渠道购房,如支持新型住房租赁、共有产权房等
完善市场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如派出执法队伍、加强巡查等。
5. 总结
上海市限购政策的细则和措施不断完善和升级,对于限制房价和促进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需要更全面的政策设计和管理,以保证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希望未来
能有更加科学、公正、合理和有效的管理措施,促进上海市住房市场的发展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