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关于开展江苏省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影响跟踪调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2.11.2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2.1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营业税,增值税
正文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关于开展江苏省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影响跟踪调查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
  为深入了解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我省交通运输企业的影响情况,及时反映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在实施“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相应对策,保障我省交通运输业税制改革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对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营改增”影响跟踪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样本企业为前期参与我省交通运输业“营改增”测算分析的样本企业,具体范围包括涉及“营改增”的公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公共交通企业和物流辅助企业共126家(具体名单见本通知附件一)。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内容包括调查表和分析材料两部分。
  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行业、应税服务销售收入、应交增值税、税负变化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分析材料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营改增”实施情况、“营改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分析材料提纲见附件三)。
  三、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期限分四期,分别为2012年10-11月、2012年4季度、2013年上半年和2013年全年。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本次调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领导和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责任分工和要求,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本次调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请各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财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样本企业跟踪分析报表的布置、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特别注意是分四期,每期上报之前要做好催报工作,以免延误。
  (二)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调查工作,如实反映本企业经营情况、营改增实施情况、企业税负情况、成本支出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建议。文字材料要做到情况简明翔实、数据充分、问题深刻、建议明晰、对策实际。有关数据要与公司帐表
、税务部门的纳税数据保持吻合。
  五、数据报送
  请各市分别于2012年12月10日、2013年1月15日、2013年7月15日和2014年1月15日前将调查样本企业数据和资料汇总报至厅财务处。
  本通知及附件,请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倪虚怀电话:58253312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样本企业名录
序号
地区
名称
行业类型
1
南京
江苏金陵交运集团有限公司
公路货运
2
南京
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远洋货运
3
南京
南京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出租车
4
南京
南京恒天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公路客运
5
南京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机场(航空服务)
6
镇江
港龙石化
装卸搬运
7
镇江
兴隆港务
港口码头
8
镇江
镇江外代
仓储服务
9
镇江
中远物流
公路货运
10
恒天汽车
镇江
镇江外运
公路货运
11
镇江
中联理货
港口码头
12
镇江
港务集团
装卸搬运
13
镇江
远东物流
货运代理
14
镇江
江苏京润海运有限公司
沿海货运
15
镇江
江苏省镇江长江运输有限公司
内河货运
16
常州
常州蓝燕物流有限公司
公路货运
17
常州
常州联运有限公司
公路货运
18
常州
常州市立信运输有限公司
公路货运
19
常州
常州市通宇货运有限公司
公路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