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管理
一、电子资料保密方案
1、 电子资料指公司文档的电子形式。
2、 《文件资料保密方案》规定的文档的分级制度和管理同样适用于本方案;电子资料一经打印输出为文档资料后,保密制度按《文件资料保密方案》执行。
3、 公司的电脑分为以下四种安全级别:(具体保护措施将在《网络和电脑管理规定》中叙述)
一级:专人使用,物理保密。主要指服务器和保存重要保密资料的独立单机。
二级:多人共用,网络保密。主要指上内部网的各部门机器
三级:单人或多人使用,网络保密。主要指上互联网的机器。
四级:公用,单机保密。主要指各部门不上网的单机。
一级的单机和二三级的上网机器都将不配软驱、光驱。
4、 电子资料的输入:电子资料通过键盘输入时,按文档的保密级别,其他人员应该主动回避。通过软盘拷入时应该确认该机器的安全级别。公司重要保密文档不应输入到三级.四级机器上。
5、 电子资料的保存:绝密、机密、秘密级保密文档将保存在服务器上或受一级安全保护的独立单机上。服务器上将为每个帐号设置独立存储区域,以供个人保存重要文件。没有安全级别的文件可以保存到二三四级的电脑上。
6、 电子资料的交流:绝密、机密、秘密级保密文档在网络上复制共享时应该只对指定人员赋予只读权限,复制完成后应马上取消共享;通过邮件发送时,要求设置加密和签名。没有安全级别的文件则不受此限。
7、 电子资料的输出:通过打印输出的文件,有安全级别的受《文件资料保密方案》限制。
8、 电子资料的备份和恢复:服务器上的保密文档将由电脑中心网络管理员定期集中备份,
一级安全保护的单机将由使用人员备份或由网络管理员协助备份。重大故障时由电脑中心执行恢复;个人资料意外删除时,由个人提出申请,电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非保密文件由使用人自己备份和恢复。
□附则
1、 本制度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人事部,监督部门为审查部。
2、 违反本制度的人员,除将依据本制度和公司《奖罚条例》进行处罚外,如造成了公司利益的损害,还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条款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3、 本制度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可由文件评审委员会讨论后修改。
附录:
《A类场所出入条》
《保密文件送件单》
《保密文件增列表》
《保密文件保存备查簿》
《借阅单》
《保密文件传递记录卡》
《保密文件出厂单》
《复印通知书》
《复印件使用表》
《保密文件销毁解密单》
《保密文件销毁解密总表》
□关于限制公司员工与商业竞争对手有关人员交往的规定
为了保护公司所有的秘密资料,维护本公司的利益,防止公司的技术资料、工艺配方、生产流程、供销客户名单、产品销售渠道等各种技术、商业信息被意外或人为传输至本公司
的商业竞争对手,特作此规定。
所有员工对在受雇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各种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保密范围内的任何内容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厂家的员工及相关人员有任何联系和接触(包括通信、电话、传真、等和吃饭、介绍他人认识等接触行为)。一经发现,调查核实后,根据情节轻重,将对当事人处以降级或辞退等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出入NI-MH配料房人员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公司的技术保密工作,现对NI-MH配料房的出入人员作如下规定:
1. 任何人未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同意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配料房;
2. 确因工作需要进入配料房的,请向技术部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入;
3. 以下人员可免申请到规定区域从事工作:
a) 从事配料及领取浆料的工作人员;
b) 处理负极废水的人员可进入NI-MH负极“洗料区”;
c) 监测浆料的技术人员可进入负极“配料区”、“处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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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司A、B级的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只允许在规定区域内从事工作,不得在无关区域逗留;其它任何与配料无关的生产及管理人员均按一、二条实行;
本规定由配料房领班负责实行,技术部负责监督,违反者按公司相关条例处罚。
□关于允许相关人员携带手提电脑出厂的决定
为方便相关人员工作,公司决定:XXXX、里比、比创达各公司,已由公司配备手提电脑的人员(名单由电脑中心提供),可以携带手提电脑出厂,不用签放行条。
□关于出示厂牌的有关规定
1、 厂牌提供了员工在公司中的规范信息,因而任何员工有义务在工作业务往来中和需出示厂牌的场合主动出示厂牌。
2、 审查部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如保安、食堂工作人员、考勤员等)在执行公务中有权要求员工主动出示厂牌,由工作人员进行查看或者登记后由员工取回。员工不得拒绝出示厂牌并且应及时取回厂牌,否则由此引起的争执及其它后果由员工自负。
3、 保安队长在紧急情况下可扣压员工厂牌,但需立即上报人事部。
4、 经后勤部授权,保安可扣压指定员工的厂牌。
第一节 出入管理制度
一、内部人员出入管理
    1、员工在工作场所及生产厂区,应着规定服装,佩戴“工作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出入厂门;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险物品。
    2、员工出入厂门应主动出示厂牌,如携带物品出入厂门,应主动告诉保安,接受保安检
查。
    3、上班时间出入厂门者:
(1)员工因公外出,应经部门主管批准,持“外出放行条”方可出厂,并由保安签注出厂时间。返厂时,亦由保安签注入厂时间,送转人事部核对考勤记录;
(1) 持免刷卡者进出厂门时必须登记,内容应详细准确。
(2) F级(含)以下员工持“外出放行条”必须由E级(含)以上直接主管签字批准,E级(含)以上(经理除外)人员必须由经理签字批准,如本部门经理不在,可让其他部门经理签字(仅限工作地点在分厂员工),或到部门文员处登记盖章,文员及时上报经理;严禁私自给自己开“外出放行条”。
(3) 在上班时间内,乘坐公司班车的员工如需要中途下车,必须事先在保安室登记,说明理由,保安向司机提供名单,严禁司机让此名单以外的员工在其它地方中途下车。
(4) 员工因私事外出,须持有经批准的“请假条”,且须在进出厂门时打卡;
    (6)员工夜间或节假日加班时,出入厂门亦遵守以上规定。
    4、可计加点工资的人员除公务外,非上班时间不得进入厂区,否则按打假卡处理。F级与F级以上员工或写字楼员工(均指不计加点工资的员工)在下班时间及厂休日、公休日进出厂区也须打卡。
二、公司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5、经理在场陪同来宾,由保安填写“来客登记表”,发给来宾“参观证”。
6、来宾来访,无论被访者职务高低,由保安人员电话联系,先征得被访者或部门的同意,来宾再在保安室填写“来客登记表”,佩戴好“参观证”,由保安领至前台。
7、各部门预约的外来人员应提前通知人事部。
    8、办事完毕出厂时,来访人将“参观证”交还保安人员并签注出厂时间。
    9、凡进入车间、实验室等场所,须请示人事部批准,未经允许,不得拍照、记录有关事项。
    10、谢绝来宾进入未经许可的现场参观,如发现或接到他人检举,经查实后依据公司《保密制度》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携物出入管理
11、公司货车或外来车辆运送货物出厂,由总工办出货负责人如实填写“发货单”或物料部仓管员填写“货物放行条”,出货司机出厂门时,应主动出示“发货单”或“货物放行条”接受公司保安检查,保安负责确认货物名称规格、货物数量、运送车牌等与“发货单”或“货物放行条”是否一致,保存好“货物放行条”并做好专门记录。
12、外来车辆送达货物进入厂区,保安应登记送货车牌号,所属单位,货物名称、数量、收货部门等,司机方能进入厂区卸货。如果车辆出厂时,有未卸完的货物,应由收货部门或物料部仓管员填写“收货单”,该“收货单”也须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车牌号、司机姓名等,由司机在出厂时交由保安检查。
13、公司车辆装运退货返厂,进入厂区应在保安处登记退货名称规格、数量、司机姓名等详细资料。
14、公司内部人员携带公物出厂,应填写“外出放行条”并须注明所携带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拟到达地点及原因等,如与实际不符,保安可拒绝放行。
15、“货物放行条”及记录等收、出货资料须保存六个月,以便核查。
第二节 医疗、工伤、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医疗基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保障员工身体健康,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成立公司医疗基金会并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