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File
4S店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撰写人:行政部
奔驰4S店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避免损失和浪费,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固定资产标准
2.1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有些不可分割使用的配套设备和设施虽然单件价值低于规定标准,也应随主体设备一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2 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3. 固定资产分类
各公司所持有的固定资产,依其使用情况及经济用途分为以下六类:
3.1房屋建筑物:指各公司自行或委托建造的各类房屋建筑物,如展厅、楼房、简易房、喷水池、道路、围墙等。
3.2运输设备:指公司日常经营中使用的轿车、面包车、救援车、试乘试驾车、服务车等各种自有车辆。
3.3机械设备:指维修用的烤漆房、红外线烤灯、举升机、车身大梁校正仪、四轮定位仪、喷油器清洗机、电焊机、外形修复机等机械类设备。
3.4办公设备:公司日常经营中使用的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电视机、电话交换机、手机、沙发等办公物品;为加强控制,各公司所购手机,一律计入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各公司综合部应设立固定资产实物账进行登记、备查。
3.5工具器具:指维修站所使用的各类汽车维修用的工具器具等;各维修站所购入的工具器具,2000元以下者计入低值易耗品一次摊销,各公司专用工具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立低值易耗品备查薄登记、备查。
3.6其他:以上分类中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4.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4.1资产使用部门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使用部门经理应将实物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定期保养和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并负有领导责任。部门经理应不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检查清点。
4.2各公司综合部应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依据原始单据,登记固定资产实物账,做到实物名称与实物账及财务入账名称保持一致。
4.3 各公司综合部应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具体格式见附表)、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领用、交接等有关事项执行第二、三、四、五、六条规定。
5、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5.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5.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依据原始凭证,按单个品名数量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做到账与实物名称一致。
5.3财务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4各公司财务部协助综合部在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账实相符。于12月10日前出具盘点报告(由财务部负责)。
奔驰4s店
6.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6.1 固定资产的购置
6.1.1一般固定资产,由总公司综合部统一购置;专用固定资产,由总公司综合部、请购部门共同购置。
6.1.2各使用部门填写请购申请单,对产地、品牌、价格及性能做好市场调查,请购申请单上应注明需用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预计购买价格等要素,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递交总公司综合部购买。
6.1.3总公司综合部根据经批准的请购申请单内容,安排专人负责采购,或与请购部门共同购置(专用固定资产)。
6.1.4采购结束,由资产使用部门对资产性能、质量等进行验收,对资产价格进行监督,无误后在总公司综合部编制的一式三份资产增加单“接收人”处签名接收,以明确使用人及使用责任。
6.1.5一式三份资产增加单,其中一份由总公司综合部留存登记固定资产实物账,一份由使用公司综合部留存登记固定资产实物账,一份随同购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