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3个地区启动交通管控措施,管控时间⼤多集中在⼀⽉底⾄三⽉中旬,虽然每个地⽅的管控措施有些差异,但⼤多数都禁⽌国四车上路,以及相关企业不得使⽤国五车运输。
下⾯为各地的详细措施:
保定
⼀、2022年1⽉30⽇⾄2⽉20⽇期间,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运送防疫、民⽣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车辆除外)。企业根据实际⽣产情况,实施错峰运输。
⼆、2022年1⽉30⽇⾄3⽉13⽇期间,当预测发⽣空⽓污染过程且需要采取强化管控措施时,适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相关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货车;各类矿企停⽌燃油(⽓)货车运输。
廊坊
⼀、2022年1⽉30⽇—2⽉20⽇,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企业根据重点时段⽣产调控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2022年2⽉4⽇—20⽇、3⽉4⽇—13⽇,适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包括:运输⼤宗货物的燃油(⽓)货车原则上不得穿⾏。⽣产调控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货车。
⽯家庄
⼀、2022年1⽉31⽇⾄2⽉20⽇(每⽇晚23时—次⽇早6时除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
⼆、2022年2⽉4⽇⾄20⽇,3⽉4⽇⾄13⽇,当预测发⽣空⽓污染过程且需要采取强化管控措施时,根据国家区域联防联控要求,适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进⼀步降低⼤⽓污染物排放。
秦皇岛
⼀、2022年1⽉30⽇⾄2⽉20⽇,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运送防疫、民⽣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车辆除外)。企业根据实际⽣产情况,实施错峰运输。
⼆、2022年1⽉30⽇⾄3⽉13⽇,适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相关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货车;各类矿企停⽌燃油(⽓)货车运输。
定州
⼀、2022年1⽉30⽇⾄2⽉20⽇,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
⼆、2022年2⽉4⽇⾄20⽇、3⽉4⽇⾄13⽇,当预测发⽣空⽓污染过程且需要采取强化措施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
张家⼝
⼀、2022年1⽉30⽇0时⾄2⽉20⽇24时,除⽤于保障城市运⾏车辆外,禁⽌运输建筑垃圾、渣⼟、砂⽯、危险物品车辆在本市⾏政区域内道路⾏驶。确需上路⾏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按照原有申报程序向相关部门备案。
企业根据实际⽣产情况,实施错峰运输。除涉及冬奥会赛事保障、民⽣保障、应急抢险外,原则上停⽌使⽤燃油(⽓)⾮道路移动机械。
⼆、2022年2⽉4⽇⾄20⽇、3⽉4⽇⾄13⽇,当预测发⽣空⽓污染过程且需要采取强化措施时,除涉及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事保障、民⽣保障、应急抢险外,中重型燃油(⽓)货车不得上路⾏驶,停⽌使⽤燃油(⽓)⾮道路移动机械。
衡⽔
为做好2022年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衡⽔市政府决定,在2022年1⽉30⽇⾄2⽉20⽇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措施包括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新能源及氢能货运车辆除外);企业根据重点时段⽣产调控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承德
2022年1⽉30⽇0时⾄2⽉20⽇24时,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程抢险车、清障专⽤车、邮政专⽤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粮油果蔬⾷品等民⽣保障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除外。
邢台
⼀、2022年1⽉30⽇⾄2⽉20⽇(每⽇晚23时—次⽇早6时除外),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
⼆、2022年2⽉4⽇⾄20⽇、3⽉4⽇⾄13⽇,适时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除新能源汽车、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车辆、公共交通外,市主城区、县(市)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
唐⼭
为做好秋冬季期间空⽓质量保障和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作,唐⼭市政府决定,⾃本通告发布之⽇起⾄2⽉20⽇,全市对货运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运送防疫、民⽣保障物资等货运车辆除外);企业根据重点时段⽣产调控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沧州
⼀、2022年1⽉30⽇⾄2⽉20⽇,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除运送防疫、民⽣等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车辆外不得上路⾏驶。
企业根据实际⽣产情况,实施错峰运输。黄骅港停⽌使⽤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运送防疫、民⽣等保障物资除外),2022年2⽉3⽇、4⽇停⽌使⽤柴油货车、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货车。港⼝优先使⽤岸电。
外),2022年2⽉3⽇、4⽇停⽌使⽤柴油货车、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货车。港⼝优先使⽤岸电。
⼆、2022年2⽉4⽇⾄20⽇、3⽉4⽇⾄13⽇,根据上级统⼀安排,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措施时,相关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货车。黄骅港停⽌使⽤燃油货车、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货车。
邯郸
⼀、2022年1⽉30⽇⾄2⽉20⽇,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企业根据实际⽣产情况,实施错峰运输。
⼆、2022年1⽉30⽇⾄3⽉13⽇,当预测发⽣空⽓污染过程且需要采取强化管控措施时,相关企业同步
错峰运输,不得使⽤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货车;各类矿企停⽌燃油(⽓)货车运输。
⾟集
⼀、2022年1⽉30⽇⾄2⽉20⽇,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驶(运送防疫、民⽣保障物资除外)。
⼆、2022年1⽉30⽇⾄3⽉13⽇,实施启动应急强化管理措施时,运输⼤宗货物的燃油(⽓)货车原则上不得穿⾏。⽣产调控企业同步错峰运输,不得使⽤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货车。
在以上地区跑运输的卡友,要多加注意管控措施,合理规划运输时间及⾏车路线,避免因闯禁限⾏区域,⽽被查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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