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沃坪山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表
建设单位:深圳开沃汽车有限公司
2019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前言 (1)
1.2验收依据 (1)
1.2.1法规、标准 (1)
1.2.2工程资料及批复文件 (2)
1.3验收执行标准 (2)
1.3.1 环境功能区划 (2)
1.3.2 环境质量标准 (7)
1.3.3污染排放标准 (8)
1.4调查范围及调查内容 (10)
1.4.1调查范围 (10)
1.4.2调查内容重点及调查因子 (11)
第二章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12)
2.1地理位置 (12)
2.2周边环境现状 (12)
2.3项目总图布置 (13)
2.4工程建设变更情况 (15)
2.5环保工程建设情况 (16)
第三章环评主要结论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7)
3.1环评主要结论 (17)
3.1.1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17)
3.1.2项目与相关规划、环境管理要求的相符性 (17)
3.1.3综合结论 (17)
3.2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18)
第四章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 (20)
4.1 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20)
4.1.1 施工期大气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20)
4.1.2 施工期声环境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20)
4.1.3 施工期水环境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20)
4.1.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20)
4.1.5 施工期生态环境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21)
4.1.6 环境风险调查 (21)
4.2 施工期环保投诉情况 (21)
第五章验收调查及验收监测结果评价 (22)
5.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22)
5.2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2)
5.3验收监测调查及结果评价 (22)
5.3.1声环境影响调查 (22)
5.3.2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23)
5.3.3 水环境影响调查 (23)
5.3.4 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24)
5.4 小结 (24)
第六章结论和建议 (25)
7.1项目基本情况 (25)
7.2环保执行情况 (25)
7.3验收监测结果 (25)
7.4结论 (26)
第一章总论
1.1前言
项目名称:深圳开沃坪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
建设单位:深圳开沃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类别:房屋工程建筑E4710
建设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惠北路1号。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5-1。
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200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实施计划:
本项目于2016年6月20日取得《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深坪山发财备案【2016】0073号),改备案证于2017年12月27日变更,变更后文号为深坪山发改备【2017】0200号,根据文件内容项目名称由“深圳开沃坪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深圳开沃坪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2017年2月13日取得《深圳市坪山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坪环批[2017]22号,见附件4),批复同意项目在坪山区坑梓街道规划惠北路东侧建设,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及综合楼,用地面积为172941.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96045.00平方米,计容积
率面积为276705.00平方米。2017年5月,项目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PS-2017-0016号),批复总建筑面积为291031.24平方米,2018年11月12日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PS-2017-0016(改1)号,见附件2),批复总建筑面积为295871.99平方米。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现场已全部完成了土建及主体工程、绿化工程及与土地开发配套的环保设施已全部安装到位,厂房已装修完毕,具备了土地开发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编制完成了《深圳开沃坪山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本项目此次申报的内容为土地开发类竣工环保验收。
1.2验收依据
1.2.1法规、标准
深圳汽车网
(1)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
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22日;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2 年2月1日;
(4)环境保护部环发[2009]150号文,《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2009年12月17日;
(5)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2013年11月14日;
(6)广东省环保厅粤环办[2012]12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的通知》,2012年12月21日;
(7)《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1.2.2工程资料及批复文件
1.《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PS-2016-0047号;
2.《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PS-2017-0016号、《深圳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PS-2017-0016(改1)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编号4403002017005102;
4.《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深坪环批
[2017]22号)
5.《深圳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深水许准予[2017]457号
6.《检测报告》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
1.3验收执行标准
1.3.1 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环评报告及验收现场核定,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区划未发生调整或变化(见图1.3-1~图1.3-3),确定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见表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