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265-2019 (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2019
我国古代的读书人,从上学之日起,就日诵不辍,一般在几年内就能识记几千个汉字,熟记几百篇文章,写出的诗文也是字斟句酌,琅琅上口,成为满腹经纶的文人。为什么在现代化教学的今天,我们念了十几年书的高中毕业生甚至大学生,竟提起作文就头疼,写不出像样的文章呢?吕叔湘先生早在1978年就尖锐地提出:“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差,中学语文毕业生语文水平低,……十几年上课总时数是9160课时,语文是2749课时,恰好是30%,十年的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寻根究底,其主要原因就是腹中无物。特别是写议论文,初中水平以上的学生都知道议论文的“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也通晓议论文的基本结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真正动起笔来就犯难了。知道“是这样”,就是讲不出“为什么”。根本原因还是无“米”下“锅”。于是便翻开作文集锦之类的书大段抄起来,抄人家的名言警句,抄人家的事例,不参考作文书就很难写出像样的文章。所以,词汇贫乏、内容空洞、千篇一律便成了中学生作文的通病。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在布局谋篇等写作技方面下功夫,必须认识到“死记硬背”的重要性,让学生积累足够的“米”。 前 言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本标准在QC/T 265-201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201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
——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
——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
——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
——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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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与QC/T 265-201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
——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
——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
——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
——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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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
——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201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2019。
——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201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2019。
语文课本中的文章都是精选的比较优秀的文章,还有不少名家名篇。如果有选择循序渐进地让学生背诵一些优秀篇目、精彩段落,对提高学生的水平会大有裨益。现在,不少语文教师在分析课文时,把文章解体的支离破碎,总在文章的技巧方面下功夫。结果教师费劲,学生头疼。分析完之后,学生收效甚微,没过几天便忘的一干二净。造成这种事倍功半的尴尬局面的关键就是对文章读的不熟。常言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如果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反复阅读课文,或细读、默读、跳读,或听读、范读、轮读、分角朗读,学生便可以在读中自然领悟文章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技巧,可以在读中自然加强语感,增强语言的感受力。久而久之,这种思想内容、写作技巧和语感就会自然渗透到学生的语言意识之中,就会在写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加以运用、创造和发展。 QC/T 265-2019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组 complete group
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的分类。
2.2 分组 subgroup
表示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
2.3 零部件 part and component
包括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
2.3.1 总成 assembly
由数个零件、数个分总成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一定装配级别或某一功能形式的组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组 complete group
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的分类。
2.2 分组 subgroup
表示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
2.3 零部件 part and component
包括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
2.3.1 总成 assembly
由数个零件、数个分总成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一定装配级别或某一功能形式的组
合体,具有装配分解特性。
2.3.2 分总成 sub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与子总成一起采用装配工序组合而成,对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3 子总成 subdivisible 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经装配工序或组合加工而成,对分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4 单元体 unit
由零部件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具有某一功能特征的功能组合体,通常能在不同环境独立工作。
2.3.5 零件汽车之家报价2019新款 part
不采用装配工序制成的单一成品、单个制件。或由两个及以上连在一起具有规定功能,通常不能再分解的(如含油轴承、电容器等外购小总成)制件。
2.3.6 零部件号 coding for part and component
指汽车零部件实物的编号,亦包括为了技术、制造、管理需要而虚拟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2.3.2 分总成 sub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与子总成一起采用装配工序组合而成,对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3 子总成 subdivisible 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经装配工序或组合加工而成,对分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4 单元体 unit
由零部件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具有某一功能特征的功能组合体,通常能在不同环境独立工作。
2.3.5 零件汽车之家报价2019新款 part
不采用装配工序制成的单一成品、单个制件。或由两个及以上连在一起具有规定功能,通常不能再分解的(如含油轴承、电容器等外购小总成)制件。
2.3.6 零部件号 coding for part and component
指汽车零部件实物的编号,亦包括为了技术、制造、管理需要而虚拟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3 汽车零部件编号
3.1 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源码、零部件顺序号和变更代号构成。零部件编号表达式根据其隶属关系可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选择。
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源码、零部件顺序号和变更代号构成。零部件编号表达式根据其隶属关系可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选择。
3.2 企业名称代号
当汽车零部件图样使用涉及知识产权或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标注企业名称代号时,可在最前面标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代号。一般企业内部使用时,允许省略。企业名称代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3.3 源码
源码用三位字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混和表示,企业自定。
a) 描述设计来源:指设计管理部门或设计系列代码,由三位数字组成。
b) 描述车型中的构成:指车型代号或车型系列代号,由三位字母与数字混合组成。
c) 描述产品系列:指大总成系列代号,由三位字母组成。
3.4 组号
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按顺序排列,见附录A。
3.5 分组号
当汽车零部件图样使用涉及知识产权或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标注企业名称代号时,可在最前面标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代号。一般企业内部使用时,允许省略。企业名称代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3.3 源码
源码用三位字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混和表示,企业自定。
a) 描述设计来源:指设计管理部门或设计系列代码,由三位数字组成。
b) 描述车型中的构成:指车型代号或车型系列代号,由三位字母与数字混合组成。
c) 描述产品系列:指大总成系列代号,由三位字母组成。
3.4 组号
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按顺序排列,见附录A。
3.5 分组号
用4位数字表示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代号,按顺序排列,见附录A。
3.6 零部件顺序号
用3位数字表示功能系统内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等顺序代号,零部件顺序号表述应符合下列规则:
a) 总成的第三位应为零;
b) 零件第三位不得为零;
c) 3位数字为001~009,表示功能图、供应商图、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制造和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d) 对称零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下、后、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
e) 共用图(包括表格图)的零部件顺序号一般应连续。
3.7 变更代号
变更代号为2位,可由字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混和组成,由企业自定。
3.8 代替图零部件编号
对零件变化差别不大,或总成通过增加或减少某些零部件构成新的零件和总成后,在不影响其分类和功能的情况下,其编号一般在原编号的基础上仅改变其源码。
3.6 零部件顺序号
用3位数字表示功能系统内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等顺序代号,零部件顺序号表述应符合下列规则:
a) 总成的第三位应为零;
b) 零件第三位不得为零;
c) 3位数字为001~009,表示功能图、供应商图、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制造和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d) 对称零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下、后、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
e) 共用图(包括表格图)的零部件顺序号一般应连续。
3.7 变更代号
变更代号为2位,可由字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混和组成,由企业自定。
3.8 代替图零部件编号
对零件变化差别不大,或总成通过增加或减少某些零部件构成新的零件和总成后,在不影响其分类和功能的情况下,其编号一般在原编号的基础上仅改变其源码。
4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表达式
汽车组合模块组合功能码由组号合成,前两位组号描述模块的主要功能特征,后两位组号描述模块的辅助功能特征。例如:10×16表示发动机带离合器组合模块;10×17表示发动机带变速器组合模块;17×35表示变速器带手制动器组合模块。组合功能码见附录B。
5 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汽车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见附录C。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中的组号和分组号
(规范性附录)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中的组号和分组号
A.1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中的组号和分组号见表A.1。
表A.1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中的组号和分组号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
(资料性附录)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
B.1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如表B.1。
表B.1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汽车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资料性附录)
汽车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C.1 汽车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如表C.1。
表C.1 汽车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表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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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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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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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续)
表C.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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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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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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