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受到国家的大力推广和支持,得到了快速发展,成为推动我国交通运输行业清洁低碳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新能源汽车的优势明显,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拥有环保、压力低的绿新能源汽车。为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促进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现将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如下:
    一、财政补贴对象扩大。为进一步鼓励市场主体购买新能源汽车,增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拉动作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将支持企事业单位(含车辆租赁公司)和个人消费者购买具备国家规定或推荐性能指标的新能源汽车,该补贴将占购车价格的50%,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4万元/辆。
    二、政策实施期限扩大。购买新能源汽车者可享受财政补贴政策,其补贴有效期扩大至2023年,补贴政策将逐步削减,具体补贴政策按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划分,由财政部下发补贴政策报表,各地根据补贴政策报表实施补贴政策。
    三、补贴金额调整。申报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需满足国家提出的新能源汽车性能指标要求,财政部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性能指标差异,对补贴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细则另行下发。
    四、落实补贴资金。为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补贴政策的实施工作,加快补贴政策执行进度,及时把补贴资金拨付给合格的补贴申请者。
    本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将极大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大规模应用和普及,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车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格局,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助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汽车节能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