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过户手续流程北京汽车过户
1. 家用汽车过户手续流程
过户手续的步骤如下:
(1)卖方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卖方应向当地车管所或公安机关出具申请书,并附上以下材料:
(ii)身份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iii)卖方开具的书面委托书,车辆交易合同复印件;
(iv)(在车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营业执照复印件;
(v)有效保险单复印件;
(vi)应补交的税款收据复印件;
(vii)现金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viii)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2)买方办理车辆登记程序
(i)买方应准备以下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C)买方的开户证明;
(D)(在车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营业执照复印件;
(E)支付备案凭证;
(F)缴纳应补交的车辆购置税收据复印件;
(G)有效保险单及复印件;
(H)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ii)买方应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转移手续,准备好所有登记材料,包括身份证、车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开户证明等;
(iii)车辆抵押及过户登记等手续完成之后,买方应向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及发票;
(iv)完成上述手续后,买方可申请开具机动车转移登记证明。
(3)收购方完成登记程序
收购方根据上述材料准备登记手续,一般可同时向登记机关办理车辆登记及行驶证等手续,并向发票发行单位申请发票,最后收购方可完成车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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