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仪表
1.后雾灯指示灯
2.电动转向灯
3.转向指示灯
4.机油压力灯
5.主光(远光)指示灯
6.充电指示灯
7.车速表
8.门开启警告
9.安全带警告灯
10.转向指示灯
11.制动系统警告灯
12.电子防盗系统灯
13.燃油警告灯
14.AT系统报警灯
15.水温表
16.ABS警告灯
17.无钥匙启动系统指示灯
18.里程表/短途计程器转换开关
19.气囊系统指示灯
20.里程表/短途计程表
21.发动机故障指示灯
警告灯和指示灯
制动系统警告灯

对制动系统警告灯的检查,根据车辆规格有以下3种不同类型的操作:
1)将点火开关旋转至“ON”打开和/或“START”启动位置时,制动系统警告 灯短时显示。
2)当施加驻车制动与点火开关在“ON”位置时,制动系统警告灯亮。
3)在以上两种或任一条件下,制动系统警告灯显示。
刹车油槽中的油位低于规定范围时,制动系统警告灯也显示。

如果刹车油槽中的油位充足,在发动机起动后和全部松开驻车制动后,制动系统警告灯应当熄灭。

ABS(防抱死制动系统)的后刹车力控制功能(比例阀功能)失效时,制动系统警告灯将和ABS警告灯一起显示。

在行车时显示刹车系统警告灯点亮,表明车辆的刹车系统可能出现故障。
此时应当:
警告
注意,此时的刹车距离可能要长一些。驾驶员需要比平时更加费劲地往下踩刹车。

1)驶离车道,小心停车。
2)将车停靠在路边,小心地起动和停止,对刹车进行试验。
-如果你确认刹车系统是安全的,可以低速小心地开车到最近的汽车经销商或服务站处进行修理;
-将车牵引到最近的汽车经销商处进行修理。

警告
如果发生任何下述情况,均应立即要求“长安铃木”经销商或服务站对刹车系统进行检查:
·发动机起动后和驻车制动器完全松开后,刹车系统警告灯仍未熄灭;

·当点火开关旋转到“ON”打开或“START”启动位置后,刹车系统警告灯仍未点亮汽车指示灯;

·车辆行驶的任何时候,刹车系统警告灯点亮。

注意:
由于盘式刹车系统是自行调节的,所以在刹车蹄片磨损后,刹车油位便会下降。因此在进行正常的定期维修时应考虑对刹车油罐予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