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
美国作为一个汽车大国,拥有广大的汽车市场,2011年其汽车的保有量达3.43亿辆,因此报废汽车的数量也是相当的庞大,全国有超过12000家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和大约200家破碎企业。美国已成为世界上报废机动车回收卓有成效的国家之一,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一年获利达数十亿美元。每年回收报废汽车1200万辆。回收1600万吨废钢铁,85万吨铝,24万吨铜,11.2万吨锌,38.6万吨轮胎,以及超过4.6万吨的再利用零部件。
美国的三大汽车企业在自愿主动的前提下,成立了汽车回收联盟即现在的美国汽车研究理事会。该组织规范了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流程,共同出资研究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技术,在非竞争领域实现了技术共享。
美国报废汽车必须送到专门的回收利用企业处理,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回收利用。采用先进的回收技术和设备,能把80%的零部件回收并重新利用。美国对每辆报废车给予4000美元左右的补贴,所以人们一般不会把汽车卖到黑市。
二、德国
德国作为汽车工业的发源地,汽车工业的发展水平已处在一个非常先进的水平。2011年德国汽车保有量达4400万辆,每年注销机动车350万辆,车辆的平均使用年限为7-9年。但真正在德国报废拆解的只有100万辆左右,其余则通过不同途径卖到俄罗斯、波兰、西班牙等国家。
在德国,当车主决定报废汽车后,必须将报废车辆送交经过专业机构认证的汽车回收站,由他们将报废车辆送交由经专业机构认证的汽车拆解工厂进行处理,或者由车主将报废车辆直接送汽车拆解工厂进行处理。报废车辆处理主要是拆解,包括拆出还能够再使用的汽车零部件以出售或供修车时使用;不能重复利用的零部件送往废物处理厂或破损厂进行处理。拆解及报废处理所需费用根据每辆车的品牌、型号、生产时间和技术状况来决定。汽车拆解厂在处理完报废汽车后,必须填写一张利用证明,并将该证明交给车主,车主凭该
证明和车主证件向当地的交管所和税务部门申请注销车辆登记和停止缴税。报废车辆的利用证明及车主证件二者缺一不可。没有利用证明或该证明未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的,被视为违反法律规定,并且可处以。
三、英国
2008年英国汽车保有量1813万辆,每年销售汽车和报废汽车分别为200万辆左右(销售量略高于报废量)。回收的车辆中有少量出口到东欧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英国法规规定制造商建立回收网点和体系,或者与已有回收机构(预处理机构一AFT)签约(要求签约时间为10年),目前英国有大约900家AFT,估计今后可发展到1400家。但是根据制造商的要求及网点布置情况,预计最多有30%的AFT成为各制造商的签约机构。
对于未与制造商签约的AFT,只要经过许可(达到场地及设备要求),就可以独立开展回收拆解工作。目前拆解企业约有2000余家,多数拆解厂为小型家族公司。一些大型的拆解公司的雇员大约有1000人。英国破碎公司共有37家,规模都较大,并且是资金密集
型企业。可以处理大量散装的轻型结构钢体。
四、韩国
2011年韩国汽车保有量达1813万辆,报废量达70万辆,汽车拆解企业有509家。韩国中央政府指导和管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机构是产业资源部,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指导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政策法规。
韩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主要由专门的废车回收拆解公司负责。除废车回收外,拆解、压块及废钢铁加工等都在拆解企业完成。拆解下来的旧零部件继续流通销售,车身压块及经过初加工的废钢铁则销售给钢铁企业。
五、日本
2011年日本汽车保有量达7400万辆,日本每年报废车辆约为550万辆,与新车销售量基本持平。拆解费用由所有者在购车时预付,对违反汽车回收利用法的将进行惩罚。目前日本的报废汽车拆解公司有国外汽车5000多家,破碎公司有140多家,报废汽车的资源回收再利用率达到80%左右。其中作为二手零部件的再使用率为20%~30%,作为原料的资源再利用率占50%~55%,破碎残渣填埋率约占20%~25%o
日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主要是通过旧车回收、废车拆解、金属切片加工(废钢铁破碎及分选)“三段式”来完成整个回收利用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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