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涛收受航美传媒等48家公司共3303万余元 帮有关单位取得经销资质、承接广告业务
判决书显示,石涛利用担任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辽鲁区域销售经理、服务中心科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取得一汽大众品牌汽车特许经销商资质、拓展一汽大众品牌汽车销售网络、承接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广告业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贪腐数额巨大共计3033万余元
从1998年至2013年6月间,石涛先后多次收受48家公司财物,同时,石涛在多家行业关联公司拥有股份和干股。其行贿对象主要分为两类:广告公司和汽车贸易公司。包括北京东方仁德广告有限公司等14家传媒公司,受贿款额折合人民币3033万余元。最多的一笔行贿额是北京麦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为石涛支付房款、购房费高达486万余元,最少的行贿额
为航美传媒集团一名华北区副总经理的15万。
石涛担任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辽鲁区域销售经理、服务中心科长、销售部副部长、执行副总经理期间,利用主管大众品牌市场与战略、网络与培训、售后服务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在取得一汽大众品牌汽车特许经销商资质、拓展一汽大众品牌汽车销售网络、承接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广告业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东方仁德公司网页显示,从2003年至今,其全面代理捷达的品牌传播业务。其行贿石涛的动机很简单,证言显示,东方仁德广告公司“和一汽-大众销售公司的广告业务必须经分管广告业务的副总经理石涛签字同意才能进行”。
48人对其行贿 10人被另案处理
长春一汽大众 对此检方指控,石涛在担任一汽-大众销售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期间,接受航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丙请托,为该公司承接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广告业务提供帮助。从2011年到2012年间,3次收受刘某丙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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