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汽车上 汽 商 用 车 技 术 中 心 企 业 标 准
CVTC 22001—2015
代替CVTV 22001-2013
Automotive parts and material—Requirements of prohibited & limited
substances
2015-05-15发布 2015-05-15实施 上 汽 商 用 车 技 术 中 心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发
布
CVTC 22001-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本标准)代替CVTC 22001-2013,与CVTC 22001-201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4.1增加了B类禁限用物质;
——4.2 增加了不同禁限用物质的分类管控方法;
——5.2增加了禁限用物质检测的拆分细则;
——5.3修改了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统一按照GB/T 3051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A类禁限用物质的测试;
——6.2.1 按照最新的六价铬试验方法修改了六价铬的合规判定原则;
—
—附录C新增了B类禁限用物质清单、检测方法及限值要求。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用车技术中心车身及造型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茜、杨汐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VTC 22001-2010;
——CVTC 22001-2013。
I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CVTC 22001-2015
汽车零件和材料 禁限用物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件和材料中禁限用物质的管控要求、检测方法及合规判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CVTC)开发设计的车辆以及这些车辆上的全部零件和材料,也可以参考应用于售后服务所需的零件和材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车辆以及其零件在制造过程中所消耗的零件和材料(如切削油、清洁液、遮蔽胶带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907/2006(EC)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简称REACH指令)
2000/53/EC 报废车辆指令(简称ELV指令)
2002/95/EC 电子电器设备所含特定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简称RoHS指令)
2006/122/EC 全氟辛烷磺酰哺化合物(PFOS)的指令
2011/37/EU 关于修订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汽车的2000/53/EC 附件Ⅱ的决议(欧盟第四次修订)
GB/T 30512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GB 24409 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EN 16143:2013石油产品-填充油中苯并芘(BaP)和选定的多环芳烃(PAH)的含量测定 使用双液相(LC)清洗和气相谱-质谱(GC/MS)分析规程
EN 14362 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
EPA 8270D 气质联用仪测试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EPA 8321D 高效液相谱/热喷雾/质谱(HPLC/TS/MS)或紫外(UV)测定溶剂可萃取的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EPA 3550C 超声波提取法
ISO/DIS 22262-1空气质量 散装材料 第1部分:商业散装材料中石棉的抽样与定性测定 ISO 17234 皮革-皮革染某种含偶氮素的测定化学试验
QC/T 941 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QC/T 942 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QC/T 943 汽车材料中铅、镉的检测方法
QC/T 944 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的检测方法
ZEK_01.4-08 气相谱-质谱(GC/MS)测试多环芳烃的(PAH)定量分析
3 术语和定义
1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CVTC 22001-2015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均质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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