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由于美国消费者与外国消费者对汽车种类及车型需求的不同,美国汽车工业基本不予进口汽车形成竞争。美国消费者,因为生活在一个大国,而且汽油税很低,因此比欧洲人和日本人更喜欢大型汽车。另外,外国公司也没有选择在大型汽车市场上与美国竞争。
但是,1979年,石油价格急剧上涨和暂时的汽油短缺使得美国市场一下子转向了小型汽车,而当时日本生产商的成本无论在哪个方面都已经低于美国的竞争者,因此他们迅速打入了美国市场并满足了美国消费者的新需求。随着日本厂商市场份额的持续扩大以及美国产量的不断下滑,美国国内的强大政治力量要求美国政府保护美国的汽车工业。为了避免单方面的行为和引发贸易战的危险,美国政府要求日本限制出口。日本因害怕若不答应美国的要求,可能招致美国单方面的保护措施,也就同意限制汽车对美国的出口。1981年双方达成了第一份协议,把日本每年向美国的汽车出口数量限制在168万辆,1984-1985年又把总数修正到185万辆。1985年美国允许日本不再执行这一协议。
这一自愿出口限制产生的影响是复杂的,主要由于以下原因:第一,日本和美国生产的汽车
显然不是完全替代品;第二,作为对配额的反应,日本汽车工业也从某种程度上提高了汽车质量,转而出售具备更多功能的较大型的汽车;第三,汽车工业明显不是完全竞争的。尽管存在这些因素,其结果是日本汽车在美国的售价上升,日本公司获取了由此产生的“租”。美国政府估计,美国在1984年的总损失为32亿美元,这些损失主要来自于转移到了日本的“租”而非本国的效率损失。
资料来源:保罗·R·克曼和茅瑞斯·奥伯斯法尔德:《国际经济学理论与政策(上册国际贸易部分)》,第八版,中国人民出版社,第186页.小型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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