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品牌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9.03.02 成都汽车展
【字 号】成品联发[2009]1号
【施行日期】2009.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成都市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品牌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品联发〔2009〕1号)
市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试验区建设“三个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市政府决定大力推进品牌战略。《成都市推进品牌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品牌战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推进品牌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
成都市推进品牌战略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省、市关于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加快自主品牌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开展品牌战略推进工作,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按照市委扎实抓好灾后重建和振兴经济的要求,以提升发展水平为目标,以推进品牌战略为基础,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推进工作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搭建品牌发展平台,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带动全市产
业优化升级,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止滑提速,又好又快地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和灾后重建。
  二、组织架构
  市政府建立成都市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市农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及各区(市)县政府、成都市高新区管委会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市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部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各区(市)县政府、成都市高新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市农委、市经委、市商务局牵头建立我市一、二、三产业品牌战略工作平台,负责三次产业推进品牌战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开展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成都市著名商标等品牌的培育、推荐、认定、保护及市场拓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品牌战略。
  市推进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推进品牌战略的政策措施;制定、下达推进品牌战略工作目标任务,并督查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部门)品牌战略目标落实情况。
  市委宣传部:负责对推进品牌战略的宣传工作;协调外地媒体,加大城市品牌和本地企业品牌的异地宣传展示。
  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市品联办实施品牌战略工作,加强对品牌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商标案件审理情况反映出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积极探索建立共同保护品牌的联动机制和网络体系。
  市农委:负责农业及食品加工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及市场拓展;牵头负责第一产业联系平台的统筹协调并制定相关品牌战略具体规划。
  市经委:负责工业企业(食品加工、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除外)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国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及市场拓展;牵头负责第二产业联系平台的统筹协调并制定相关品牌战略具体规划。
  市商务局:负责第三产业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华老字号、四川省著名商标、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及市场拓展;牵头负责第三产业联系平台的统筹协调并制定相关品牌战略具体规划。
  市工商局:制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四川省著名商标、成都市著名商标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根据计划每年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积极协助品牌企业异地维权。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侵犯我市品牌企业的经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强与其他省市合作、协调,积极探索建立共同保护品牌的联动机制和网络体系,开展我市企业异地维权工作。
  市质监局:制定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四川省名牌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根据计划每年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积极协助品牌企业异地维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我市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国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推动在省、市两级挂网招标中优先选择品牌产品;加大对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维权保护力度,积极协助品牌企业异地维权。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国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四川省名牌、成都市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市场拓展及扶持;加强品牌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积极协助其异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