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12.15
【字 号】成府发[2006]84号
【施行日期】2006.12.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成府发〔2006〕8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成都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为加快成都市金融业的发展,依据《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和《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编制《成都市金融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本规划在分析成都市金融业“十五”期间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市城市定位、经济发展实际以及金融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环境,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加快成都市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规划背景
成都汽车展  (一)发展基础。“十五”期间,成都金融业实现了平稳快速发展,对促进成都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1.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十五”期间,成都银行业机构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加,形成了较为健全的银行组织体系。截至2005年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分别在成都设立了分行,4大国有商业银行和9家全国股份制银行在蓉设立了分支机构,8家外资银行在蓉设立分行或代表处。成都银行业逐步形成了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蓉分行为主体,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蓉机构、地方性金融机构、外资银行在蓉机构为补充的银行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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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市场快速发展。截至2005年底,共有14家财产保险公司和11家人寿保险公司在成都设立了省级分公司,其中外资保险公司3家。此外,美国国际集团、国泰人寿、三井海上等外资保险机构也在蓉设立了代表处。保险中介市场发展较快,46家保险代理公司、6家保险经纪公司、7家保险公估公司相继成立。成都保险业已经初步形成国有控股公司、股份制公司、外资公司等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成份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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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证券有限公司经过增资扩股,由经纪类证券公司发展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成都现有9家全国性证券公司分公司或管理总部、5家地方证券公司、87家证券营业部、5家证券咨询机构、7家期货经纪公司,初步形成以全国性证券、信托公司或其在蓉机构为主体,成都地方证券、信托公司并存,各类证券中介机构为补充、共同发展的证券、信托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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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农村信用合作金融组织、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典当行、邮政储蓄部门等其他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截至2005年底,成都共有财务公司1家、邮政储汇局1家、信托投资公司2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蓉分支机构4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市联社1家、区(市)县联社16家、信用社22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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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金融法律框架基本形成,金融监管迅速加强。1998年以来,国家实行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构成的全国性分业监管体系迅速形成。成都金融业的分业监管体系也随之建立起来,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和四川保监局相继成立。2004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和对全国性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在蓉分支机构的协调工作,我市成立了市金融业发展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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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加强组织保证的同时,金融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和细化。“十五”期间,国家陆续颁布了一些事关金融业长远发展的基本法律和法规,使金融业的发展加快走上法制化轨道,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程度有了较大提高。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和四川保监局也根据成都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业务管理规定,加强了成都地区银行、证券和保险行业的监管工作和监管制度建设。成都市金融监管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金融市场秩序不断好转,促进了成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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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银行商业化改革进程加快,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十五”期间,国家实施了《商业银行
法》,进一步在银行体制改革中确立了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标志的商业化目标,取消信贷规模管理方式,全面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各银行业机构按照风险管理要求充实自有资本,合理调整存贷款比例结构,重视资产质量和风险防范,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积极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新增资产质量有所提高,经营风险得到进一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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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银行商业化进程,化解银行不良资产,降低潜在金融风险,国家设立的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成立了成都办事处,分别收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川的不良资产,采取债转股、重组、置换、破产、出售等市场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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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的推动下,银行业务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市场领域得到迅速拓展,银行业务从传统的存、贷、汇等单一领域发展到存、贷、汇、票据承兑、贴现、回购、大
额可转让存单、国债交易以及资产托管等领域。同时,电子信息技术在柜台业务处理、金融机构内部管理、资金清算、金融信息搜集处理发布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金融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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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金融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十五”期间,除存贷款、外汇等市场外,票据市场、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逐步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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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期间,成都证券市场获得迅速发展。截至2005年底,注册地在成都的上市公司有32家,其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8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1家,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3家;证券年成交金额19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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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保险业已经初步形成了大类比较齐全、市场层次不断细化、运作日趋规范的市场体系。全市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从2000年的24.9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75亿元,增长2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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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5年底,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达4477亿元,贷款余额达3019亿元,分别比2000年末增加136%和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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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金融业对外开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05年底,已有5家外资银行在蓉设立了分行,3家外资银行在蓉设立了代表处,3家外资保险机构在蓉设立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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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金融业支持和推动了成都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是积极支持成都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十五”期间,成都市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成都市金融业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提高效益的信贷原则,在贷款使用上重点向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科技企业和国家重点建设倾斜。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银行配套推出了下岗再就业贷款和封闭贷款等一系列解困贷款,有重点地帮助国有企业解决困难,转换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