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重汽车轮胎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载重汽车轮胎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判定原则、标志和标准的实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的载重汽车充气轮胎。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21轮胎外缘尺寸测量方法
GB/T2977载重汽车轮胎规格、尺寸、气压与负荷
GB/T4501载重汽车轮胎性能室内试验方法
GB/T6326轮胎术语及其定义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29040汽车轮胎滚动阻力试验方法单点试验和测量结果的相关性
GB/T29042汽车轮胎滚动阻力限值和等级
GB/T35163载重汽车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性能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632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
4.1轮胎规格、负荷指数、层级、测量轮辋、负荷能力、充气压力、最小双胎间距和允许使用轮辋
轮胎规格、负荷指数、层级、测量轮辋、负荷能力、充气压力、最小双胎间距和允许使用轮辋应符合GB/T2977或相关行业技术文件的规定。
注:应符合相关行业技术文件,是指不在GB/T2977范围内的载重汽车轮胎。
4.2新胎外缘尺寸
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3轮胎速度符号与最高行驶速度的对应关系
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4轮胎负荷指数与负荷能力的对应关系
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4.5安全性能
4.5.1轮胎强度性能
4.5.1.1载重汽车公制系列轮胎强度性能,每一试验点的试验破坏能应不低于下表1的规定。
表1载重汽车公制系列轮胎最小破坏能
单胎负荷指数单胎最大额定负荷对
应的气压
kPa
最小破坏能
J
轮辋名义直径代号
<13
轮辋名义直径代号
≥13
≤121
≤250136294 251~350203362 351~450271514 451~550384576 551~650-644 >650-712
≥122
≤550972 551~6501412 651~7501695 751~8502090 851~9502203
4.5.1.2载重汽车英制系列轮胎强度性能,每一试验点的试验破坏能应不低于下表2的规定。
表2载重汽车英制系列轮胎最小破坏能
单位为焦耳
层级(PR)
微型、轻型载重汽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
轮辋名义直径代号
≤12
轮辋名义直径
13~14
轮辋名义直径
≥15
有内胎
无内胎
轮辋名义直径
≤17.5
轮辋名义直径
>17.5
4136192294—294—6203271362768362576 8271384514893514734 103395145761412576972 12407—64417856441412 14——71222827121695 16——76825997682090 18———2825—2203 20———3051—2383 22———3220—2519 2433902643
4.5.2轮胎耐久性能
轮胎经耐久性能试验后,轮胎气压不应低于规定的试验初始气压;试验结束后,外观检查不应有(胎面、胎肩、胎侧、帘布层、气密层、带束层或缓冲层、胎圈)脱层、帘布层裂缝、帘线剥离、帘线断裂、崩花、接头裂开、龟裂以及胎体异常变形等缺陷。
4.5.3轮胎高速性能
微型和轻型载重汽车轮胎经高速性能试验后,轮胎气压不应低于规定的试验初始气压;试验结束后,外观检查不应有(胎面、胎肩、胎侧、帘布层、气密层、带束层或缓冲层、胎圈)脱层、帘布层裂缝、帘线剥离、帘线断裂、崩花、接头裂开、龟裂等缺陷。
4.6轮胎滚动阻力性能
仅适用于子午线轮胎。子午线轮胎(不包括轮辋名义直径≤10英寸和轮辋名义直径≥25英寸的轮胎;公路型挂车特种专用ST公制轮胎、轻型载重汽车高通过性子午线轮胎;速度能力为80km/h(不含)以下的载重汽车轮胎;专用越野轮胎)滚动阻力系数应不高于下表3的规定。
表3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的滚动阻力系数限值
轮胎类型滚动阻力系数a/(N/kN)
微型、轻型载重汽车轮胎单胎负荷指数≤121
速度级别为N及其以
9.0
速度级别为M及其以
6.5
单胎负荷指数>121  6.5载重汽车轮胎  6.5
a雪地轮胎(模刻“M+S”)标志的轮胎其滚动阻力系数限值可增加1.0N/kN。
4.7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性能
仅适用于子午线轮胎。子午线轮胎(不包括轮辋名义直径≤10英寸和轮辋名义直径≥25英寸的轮胎;公路型挂车特种专用ST公制轮胎、轻型载重汽车高通过性子午线轮胎;速度能力为80km/h(不含)以下的载重汽车轮胎;专用越野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应不小于下表4的规定。
表4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限值
轮胎类型
抓着指数(G)
牵引型轮胎其他
单胎负荷指数≤121且速度级别为N及其以上的微型、轻型载重汽车轮胎
普通轮胎0.850.95雪泥轮胎(模刻“M+S”标志的轮胎)0.850.95
雪地轮胎(模刻“M+S”标志的
轮胎)
0.850.85
特殊用途的轮胎0.850.85
单胎负荷指数≤121且速度级别为M及其以下的微型、轻型载重汽车轮胎或单胎负荷指数>121的微型、轻型载重汽车轮胎或载重汽车轮胎
普通轮胎0.650.80雪泥轮胎(模刻“M+S”标志的轮胎)0.650.65
雪地轮胎(模刻“M+S”标志的
0.650.65
轮胎)
特殊用途的轮胎0.650.65 4.8胎面磨耗标志
4.8.1每条轮胎外胎应沿周向约等距离地设置不少于4个能正常观察到的胎面磨耗标志。微
型、轻型载重汽车轮胎和载重汽车轮胎其胎面磨耗标志的高度应不小于1.6mm。
4.8.2轮胎两侧肩部处应模刻指明胎面磨耗标志位置的标记。
4.9外观质量
各种外胎不应有严重影响使用寿命的外观缺陷,如各部件间脱层、海绵状、钢丝圈断裂、
钢丝圈严重上抽、多根帘线断裂、胎里帘线起褶楞和胎冠出胶边带帘线等缺陷。若使用垫带,
垫带不应有残缺和带身裂开。
4.10内胎和垫带
若使用内胎和垫带,内胎和垫带应符合与外胎配套的使用要求。
5试验方法
5.1新胎充气后的总宽度和外直径及胎面磨耗标志的高度按照GB/T521进行测定。
5.2轮胎强度、耐久性能、微型和轻型载重汽车轮胎的高速性能按照GB/T4501进行检验。5.3轮胎滚动阻力系数按照GB/T2904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量,所得结果按照GB/T8170的
规定进行修约,保留一位小数。
5.4轮胎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按照GB/T35163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量,所得结果按照
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保留两位小数。
6检验规则和判定原则
6.1外缘尺寸、胎面磨耗标志高度、磨耗标志标记和外观质量
随机抽取1条轮胎,按照GB/T521的规定测量其总宽度、外直径和胎面磨耗标志高度,
并目测其磨耗标志、磨耗标志标记和外观质量。测得的轮胎总宽度、外直径分别符合4.2相
应的规定,则分别判定该项外缘尺寸达到本标准的要求;磨耗标志高度符合4.8.1的规定,
则判定磨耗标志高度达到本标准的要求。目测的磨耗标志和磨耗标志标记分别符合4.8.1、轮胎101网
4.8.2的规定,外观质量符合4.9的规定,则分别判定其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6.2安全性能
将6.1条测试完毕的轮胎(也可另行随机抽取一条轮胎),按照GB/T4501的要求,进行
强度性能试验;对于微型和轻型载重汽车轮胎,再任意抽取两条轮胎,一条进行高速性能试
验,另一条进行耐久性能试验,对于载重汽车轮胎,任意抽取一条轮胎,进行耐久试验。试
验结果分别符合4.5相应的规定,则分别判定该项性能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6.2滚动阻力
随机抽取一条轮胎,按照GB/T29040的规定测量其滚动阻力系数,并按GB/T29042的规
定计算判定值。判定值若达到4.6的规定,则判定滚动阻力系数达到本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6.3湿路面抓着性能
随机抽取四条(车辆法)或一条(拖车法)轮胎,按照GB/T35163规定的方法测量其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其测试结果达到4.7的规定,则判定湿路面相对抓着指数达到限值的要求
7标志
7.1每条外胎胎侧上应有下列a)~h)项标志:
a)轮胎规格标志;
b)商标;
c)负荷指数或层级、负荷能力、充气压力;
d)速度符号;
e)轮胎胎冠和胎侧用骨架材料名称(或代号);
f)胎面磨耗标志位置的标记;
g)生产编号;
h)出厂检查标记。
其中a)~f)项为模刻标志,g)项为永久性的标志,h)项可为水洗不掉的标志。
7.2子午线轮胎应模刻“RADIAL”标志,无内胎轮胎应模刻“TUBELESS”标志。
7.3微型载重汽车轮胎应模刻“ULT”标志,轻型载重汽车轮胎应模刻“LT”标志。
7.4胎面花纹有行驶方向的轮胎应模刻行驶方向标志。
7.5雪泥轮胎应模刻雪泥花纹标志。
7.6雪地轮胎应模刻雪地轮胎标志。
7.7特种专用挂车轮胎应模刻“ST”标志。
7.8可再刻花纹轮胎应模刻“REGROOVABLE”标志。
7.9植入或粘贴电子标签的载重汽车轮胎应具有相应标志。
7.10牵引型轮胎应模刻“TRACTION”标志。
8标准的实施
8.1本文件中的4.6、4.7,自标准实施日起12个月后开始执行。
8.2本文件中除4.6、4.7外的其他条款均于标准实施日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