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协调工作
(一)遵循协调的一般原则
1、顾全大局的原则
一是协调者要胸有全局。要通过对上下左右的调查,以及将调查得来的情况、指示、建议等进行理性的思索,从中理出一个时期领导的意图是什么、部队的实际需要是什么、整个机关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只有将全局的情况搞清楚,协调才能有根有据。否则,只能是无的放矢。二是协调者要围绕中心工作做文章。特别是落实上级指示、组织大的活动,需要几个部门“大合唱”时,要尽心尽力搞好“调度”,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按照既定方案,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协力完成。当局部与全局发生矛盾时,要晓以利弊,说服局部“委曲求全”、“丢卒保车”。三是协调者既要通观全局,又要关照局部。机关各部门虽然各有独立的业务工作,但总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在不违背上级指示和领导意图的前提下,要协调各部门积极围绕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使业务工作服务和促进中心任务的完成。
2、协商办事的原则
在协调中,既要准确地理解领导的指示、秉承领导意见实施协调,又不能以“二首长”身份,“挟天子以令诸侯”。要明确领导授予的协调力,只能作为调整矛盾、解决问题的依据,不能作为抬高身份的筹码。即使是转达领导指示,也要作充分的说明,不能以领导的口吻去支配别、人。这不仅是一个协调方法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思想水平问题。同时要平等待人,不偏不倚。在日常工作中,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是难免的。在协调这类问题时,应根据分歧的客观情况,从维护大局、有利于工作出发,客观公正的协调,而绝不能从个人好恶出发,厚此薄彼。比如,当部门与部门在工作中发生矛盾需要协调沟通时,应认真听取多方的意见,从中出“共同点”,并以“参谋”的姿态出现,提出容易使双方接受的意见和建议,使双方逐步取得共识,各自调整自己的行为,以达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3、讲求时效的原则
一要讲求时间性。机关各部门是沟通决策层与执行层的枢纽。上级领导机关的通知、指示等要通过这里向下传达,下级机关和单位的请示、报告等要在这里汇集向领导呈送;平时领导交办的工作也比较多,而且很多工作时间性强,有的需要当天办完,有时一项工作未
办完,另一项工作又接踵而来,整天处在“热线”上。因此,必须有强烈的时间观念,讲效率,向前赶。当领导交待一项任务后,要迅速展开工作,及时搞好有关协调,切忌“慢慢来”。特别是一些“火上房”的工作,靠“慢出细活”是不行的。二要讲求成功率。准确地吃透“上情”,全面地摸透“下情”,恰当地运用协调技巧,是提高协调成功率的关键。机关干部在协调中,要着力在这些方面以及它们的“结合”上下工夫,以保证协调中,要着力在这些方面以及它们的“结合”上下工夫,以保证协调一件事,成功一件事,避免事倍功半或劳而无功。
(二)掌握科学的协调方式
1、信息沟通
信息沟通,就是互通情报。机关干部要善于通过电话、传阅件等口头和书面的形式,了解和收集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和短期内的工作安排,为领导恰当地安排近期的工作和调整各部门间的工作矛盾提供依据;调整和确定自己的行为。这种互通情报式的沟通协调,及时灵活,简便易行,有利于调动各门自行协调。
2、计划统筹
各业务部门根据年度或半年工作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前具体工作情况,提出月工作打算。尔后,由部(处)长办公会或各部门联合办公会研究确定(一般每月一次),共同研究,调整矛盾,做出统筹安排。协调部门根据会议确定的事项,制定协调计划,并协调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头组织实施。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预测精度高、变动幅度小、时间要求不太急的工作。
3、随机商定
这是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随时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它通常采取与需协调部门当面协商确定,或通过磁头协调会的方法进行。这种方式一般在上级指令时限急,或部门在落实指示和较大工作任务中出现新的情况,需及时调整预定计划的情况下采用的。协调时可由领导牵头,也可由协调部门出面协调,事后向领导报告。这种协调方式便于应急,协调速度快、效率高。但协调者必须了解上级或领导总的意图,以免协调“走样”。
(三)讲求协调技巧
1、重视人缘交际
协调是在人与人之间进行的。良好的人缘交际,是顺利实施协调的必要条件。有了好的人缘交际,就可产生一种和谐的气氛和相容的心理,协调起来就顺利得多。所谓“人熟好办事”,其要义就在这里。要获得好的人缘交际需靠两条:一靠好品德,宽厚待人。人际关系中有一条规律,即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只有给人友谊,才能得到友谊。二靠善交际,方交朋友。交际艺术是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往来应酬的一种艺术,它和协调艺术是相互联系、彼此沟通的。协调者只要平时在这两方面多下点工夫,多投些“资”,就能为工作协调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就能取得迈向协调成功之路的“通行证”。
2、注重捕捉时机
比如对上,当领导正在思考某一重要问题或某项重要工作该如何办理时,你去向领导请示,提出符合领导意图的协调意见和建议,就容易被领导接受或确认。再一点,就是领导情绪比较好的时候,也是协调的最佳时机。一般说来,领导工作繁忙、心情烦躁时,不宜去“迎风”协调。即使必须去协调,也要见机行事,多谈些领导最关心或最感兴趣的话题,引起共鸣后,因势利导,切入“正题”。对下的捕捉时机,就是“借东风”,顺水推舟。比如一个
重要问题需要协调解决而遇到困难时,这时正好上级开了一个会,有了明确的指示,或下发了文件,有了具体的规定,或某个领导人作了批示,这些都有利于问题的协调解决,就不要放过这个机遇。
3、善于软化矛盾
机关部门协调时碰钉子往往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协调领导层。比如,某一领导直接交办一件重要事宜,由于事前通气不够,可能其他领导不同意办或意见不一致。这时处于“夹缝”中的协调者,如果不注意沟通或沟通不成,办或不办都可能会出现“两头不落好”的情况。若某一领导不了解“内情”,就此事提出批评时,协调者不能因“受冤”而轻易动怒、甩手,更不能将其他领导的不同意见和盘托出予以辩解,而必须沉着冷静,有大度容忍的胸怀,主动承担责任,以缓和气氛.事后,再作说明,再行协调.二是协调领导和部门之间。由于领导与部门之间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处理问题的方法不同,加之个人的素养不同,因而在工作上的矛盾和分歧是难免的。在协调这类问题时,应着力做好弥合、劝说的工作,扩大其共同点,缩小其分歧点。来回传话,既不能“失真”,也不能“逼真”,凡有利于于的话就说,不利于协调的话就不能说。不要把领导的批评话、部门的牢骚话一般脑儿兜出来,传给对方,更不能幸灾乐祸
胡掺和。如果领导和部门各持己见,一时协调不通而又必须协调时,那就应当将情况真实地报告其他领导请其他领导出面协调。三是协调部门之间。本部门受理协调任务,如果其他部门不配合,应采取说理的办法消除误解,取得共识;如果一时不易协调,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暂时放一放,待其冷静后,再伺机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果分歧较大协调不通时,可报告领导处理。报告领导,要客观、公正地把情况说清楚,不要乱发议论、打“小报告”。
4、慎用“推”的方法
哪几种情况可以“推”呢?一是需深入了解情况时。当有人提出某件事情要求处理时,你对这件事一无所知,情况不明,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给予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推”的目的,是为了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然后再作决定。当然,不可以此为借口,对事情推而不管,置之不理,失信于人。二是培养锻炼下属时。遇到自己下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下面能够自行处理的,不要越俎代庖、取而代之,而应“推”给下属;对下属没有把握或感到无力处理的事情,也不应急于处理,可以先让下属拿一个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指导和纠正。三是等待提高认识时。人们认识的提高需要有
一个过程。有些事情“推”一“推”是为了让事情适当发展,用事情发展的过程或结局,引导他们改变看,提高认识,达到纠正其错误的目的。这种“推”不是回避矛盾,而是运用人的认识规律,更自觉、更有效地去解决矛盾、处理问题。在机关各部门工作协调中,“推”只是可以运用的工作方法之一,况且还必须基于一定的前提条件。因此,万万不可不分清红皂白,或凭感情亲、个人好恶,随便乱推,而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急需处理的事情,就应立即处理,不可随便硬推。推了就要误事,还会影响部门之间的关系。
5、讲求语言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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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用词准确,表达清楚。要用上级的指示、领导的意图来规范自己的语言,约束自己的语言,不能当“歪嘴和尚”,走腔跑调。其次,说话要注意情趣,有感染力、说服力,让人感到亲切、愿听,千万不要讲噎人的话。否则,搞协调注定要失败。再次,要根据不同的对象把握好语言的分寸。对平行机关部门的协调,其语言基调是互酬、是磋商,但又不要放弃大原则;对领导的协调,其语言基调则是请示、探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