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环保检测上岗证考核知识点
标准代号 | GB 18285-2018 | GB 3847-2018 | ||||||
标准名称 |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 ||||||
实施日期 | 2019年5月1日 | |||||||
适用范围 | 汽油车,其他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汽车 | 柴油车,其他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汽车,不适用于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 ||||||
限值要求 (分为限值a和限值b,目前山东省统一执行限值a) | 简易瞬态工况法 | 加载减速法 | ||||||
CO/ (g/km) | HC 1)/ (g/km) | NOx/ (g/km) | 光吸收系数(m-1)或 不透光度(%)a | 氮氧化物/×10-6 | ||||
8.0 | 1.6 | 1.3 | 1.2(40) | 汽车烧机油 1500 | ||||
双怠速法 | 自由加速法 | |||||||
怠速 | 高怠速2) | 光吸收系数(m-1)或不透光度(%) | ||||||
CO/% | HC/10-6 | CO/% | HC/10-6 | |||||
0.6 | 80 | 0.3 | 50 | 1.2(40) | ||||
注:1)对于装用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该项目为推荐性要求。 | 注:a海拔高度高于1500m的地区家加载减速法限值可以按照每增加1000m增加0.25m-1幅度调整,总调整不得超过0.75m-1。(了解内容) | |||||||
结果判定 | (1)如果污染物检测结果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限值要求,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2)如果车辆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则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3)加载减速法功率扫描过程中,经修正的轮边功率测量结果不得低于制造厂规定的发动机额定功率的40%,否则判定为检验结果不合格。 (4)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轻型汽油车、2013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重型汽油车(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柴油车(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如果OBD检验不合格,也判定排放检验不合格。 (5)禁止使用降低排放控制装置功效的失效策略。所有针对污染控制装置的篡改都属于排放检验不合格。 | |||||||
注册登记车辆外观检查项目 | 1、查验环保随车清单内容与信息公开内容是否一致。 2、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是否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一致。 | |||||||
在用车外观检查项目 | 1、检查被检车辆的车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2、检查车辆是否存在严重烧机油或者严重冒烟现象,如有,应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3、(对于汽油车)检查燃油蒸发控制系统连接管路的连接是否正确、完整。如果发现有老化、龟裂、破损或堵塞现象,应要求车主进行维修,对单一燃料的燃气汽车不需要进行此项检验。 4、检查发动机排气管、排气消声器和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外观及安装紧固部位是否完好,如发现有腐蚀、漏气、破损或松动的,应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5、检查车辆是否配置有OBD系统。 6、(汽油车)判断车辆是否适合进行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如不适合(例如:无法手动切换两驱模式的全时四驱车等),应标注。进行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的,应确认车辆轮胎表面无夹杂异物。(柴油车)判断车辆是否适合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如不适合(例如:无法手动切换两驱模式的全时四驱车和适时四驱车),应标注。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的,应确认车辆轮胎表面无夹杂异物。 7、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检验时应查验污染控制装置是否完好。 | |||||||
注册登记车辆OBD检查要求 | 检查车辆的OBD接口是否满足规定要求,OBD通信是否正常,有无故障代码。 | |||||||
在用车OBD检查要求 | 1、对配置有OBD系统的在用汽车,在完成外观检验后,应连接OBD诊断仪进行OBD检查。在随后的污染物排放检验过程中,不可断开OBD诊断仪。 2、OBD检查项目包括:故障指示器状态,诊断仪实际读取的故障指示器状态,故障代码,MIL灯点亮后行驶里程和诊断就绪状态值。 3、若车辆存在故障指示器故障(含电路故障)、故障指示器激活、车辆与OBD诊断仪之间的通信故障、仪表板故障指示器状态与ECU中记载的故障指示器状态不一致时,均判定OBD检查不合格。如果诊断就绪状态项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要求车主在对车辆充分行驶后进行复检。 4、检验机构应使用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存储所有被检车辆OBD信息和数据,不得人为纂改数据。 5、OBD诊断仪应能实现对OBD检查数据的实时自动传输。作为排放检验一部分,OBD获得的信息应自动保存到计算机系统中。 6、对要求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在用汽车,应查验其装置的通信是否正常。 7、如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被移除而OBD故障指示灯未点亮报警的,视为该车辆OBD不合格。 | |||||||
OBD检验流程 | 在排放检验前应该连接OBD诊断仪,对受检车辆OBD系统进行检查。在排放检验过程中,OBD检验仪持续读取车辆OBD故障信息和相关数据流,直到排放检验结束,OBD信息传送结束后,方可断开OBD诊断仪。 1、确认车型 对车辆进行OBD检查前,首先应确认该车型是否为配置有OBD系统的车型。车型确认之后,如发现OBD障指示器(MIL灯)被点亮,则要求车主维修后再进行排放检验。如果MIL灯未被点亮,则应将OBD诊断仪连接到受检车辆上检验是否OBD系统故障。 2、检查故障指示器(目测法) 目测检查仪表板上的故障指示器状态,初步判断车辆OBD系统的故障指示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 (1)将受检车辆点火开关置于“ON”后(车辆仪表指示灯被点亮),对仪表板上的指示灯进行自检,同时OBD故障指示器(MIL灯)应被激活,暂时点亮;若故障指示器没有被激活,说MIL灯本身存在故障,可以判定OBD检查结果不合格。 (2)起动发动机,MIL灯同时熄灭,表明车辆故障指示器工作状态正常,车辆可能不存在确认的排放相关故障;若故障指示器继续被点亮,表明车辆存在排放相关故障,受检车辆需要进行维修,消除故障后重新进行排放检验。(对于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OBD亮灯模式应为闪烁) 3、读取OBD数据 检验人员在完成对故障指示器的检查后,启动OBD诊断仪,使用OBD诊断仪的快速检査功能,检查是否存在排放相关故障代码。整个过程无须进一步进行人工操作,OBD诊断仪将自动读出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传输到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上,根据输出的检查结果,判断车辆是合存在排相关故障。 (1)将OBD诊断仪与车辆诊断接口正确连接后,如果连续两次尝试通信失败,检测人员应确认该OBD诊断仪与其他车辆的OBD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进行通信,如与其他车辆能够正常通信,则应进一步查询该车辆的OBD检查记录,以及与该车型同型号车辆的OBD检查记录,如有该车辆OBD通信合格记录或同型号车辆的OBD通信合格记录,则判定该车OBD检查不合格。如未发现通信合格记录,受检车辆的OBD检查结束,判定OBD检查通过,在通信检查结果记录不合格。若同型号车型OBD通信检查记录(至少5台)均不合格,应作为问题车型集中上报。 (2)进一步查看仪表板上故障指示器显示的状态与从OBD诊断仪获取的状态信息是否一致。如果二者的状态一致,并且故障指示器被熄灭,则该项检查合格;若二者状态一致,但是故障指示器被点亮,该车辆存在与排放相关的故障,车辆排放检验不合格,需要进行维修后复检;若二者状态不一致,判定车辆OBD不合格,需要维修后进行复检,同时作为问题车型上报。 (3)对已通过上一条检查的车辆,应对其诊断就绪状态进行检查,就绪状态未完成项应不超过2项。如果发现受检车辆的就绪状态未完成项超过2项,应暂停排放检验,要求将该车辆充分行驶后进行检测。 | |||||||
环保OBD要求 | 用于环保检查的诊断仪不可具有清除OBD相关故障代码、冻结帧数据以及发生MIL灯点亮后的行驶里程等相关数据的功能。 | |||||||
OBD诊断仪上传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逐秒数据流 | 1、节气门绝对开度(%) 2、计算负荷值(%) 3、前氧传感器信号(mV/mA)或过量空气系数(λ) 4、车速(km/h) 5、发动机转速(r/min) 6、进气量(g/s)或进气压力(kPa) | 1、油门开度(%) 2、氮氧传感器浓度(10-6) 3、发动机输出功率(kW) 4、车速(km/h) 5、发动机转速(r/min) 6、进气量(g/s) 7、增压压力(kPa) 8、耗油量(L/100km) 9、尿素喷射量(L/h) 10、排气温度(℃) 11、颗粒捕集器压差(kPa) 12、EGR开度(%) 13、燃油喷射压力(MPa) | ||||||
简易瞬态工况法 | 加载减速法 | |||||||
适用车型 |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不包括二、三轮摩托车,不包括全时四驱车辆、无法关闭防侧滑装置的车辆、可以解开防侧滑但检测完毕后但无法及时恢复其本来功能的特殊车辆、油电混合动力车等车况不适合使用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的车型。) | 柴油车及其他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汽车(不包括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紧密型多驱动轴车辆、全时四驱车辆、无法中断车上主动型制动功能和扭矩控制功能的车辆不适用加载减速法。 | ||||||
系统组成 | 至少包括能模拟加速惯量和等速负荷的底盘测功机、五气分析仪和气体流量分析仪组成的取样分析系统、流量测量系统、发动机转速计、OBD诊断仪、冷却装置、气象站和自动控制系统组成。 | 由底盘测功机、不透光烟度计、氮氧化物分析仪、发动机转速传感器和自动控制系统组成。 | ||||||
检测过程 | 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放测试循环包括怠速、加速、减速、等速四个工况,有效行驶时间195秒,循环理论行驶距离1.013km,测试期间平均车速19km/h,循环速度偏差上下限不能持续超过3km/h,速度偏差时间不能连续超过2秒。 | 排放检测有三部分组成:(1)对车辆进行预先检查,以检查受检车辆身份与车辆行驶证是否一致,以及进行排放检测的安全性检查;(2)检查检测系统和车辆状况是否适合进行检测;(3)进行排放检测。 (1)加载减速法车辆安全检查项目:①仪表;②车辆制动是否失灵;③车身和结构;④发动机系统;⑤变速器;⑥驱动轴和轮胎。 (2)在正式检测开始前,检测员应按以下步骤操作,以使控制系统能够获得自动检测所需的初始数据:①起动发动机,变速器置空挡,逐渐加大油门踏板开度直到达到最大,并保持在最大开度状态,记录这时发动机的最大转速,然后松开油门踏板,使发动机回到怠速状态;②使用前进挡驱动被检车辆,选择合适的挡位,使油门踏板处于全开位置时,测功机指示的车速最接近70km/h,但不能超过100km/h。 (3)在确认机动车可以进行排放检测后,将底盘测功机切换到自动检测状态。自动控制系统采集VelMaxHP点和80%VelMaxHP点二组检测状态下的检测数据:①VelMaxHP点:最大轮边功率、最大轮边功率下的发动机转速和转鼓表面线速度、光吸收系数k;②80%VelMaxHP点:光吸收系数k、氮氧化物NOx浓度。 | ||||||
检测设备 | (1)气体分析仪应至少能自动测量HC、CO、CO2、NOX、O2五种气体浓度。其中HC、CO、CO2的测量采用不分光红外法原理;NOX测量优先采用红外法、紫外法或化学发光法,采用电化学原理的NOX测试仪自本标准实施起12月内停止使用;O2测量可以采用电化学法或其他等效方法。 氮氧化物(NOX)是NO和NO2的总和,其中NO2可以直接测量,也可以通过转化炉转化为NO后进行测量,采用转化炉将NO2转化为NO时,转化效率应不小于90%。(公司在用设备采用的是用转化炉将NO2转化为NO的测量方法) (2)每24小时应对排气分析仪进行一次低浓度标准气体检查,若检查不能通过,则应使用高浓度标准气体进行标定,然后使用低浓度气体进行检查,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单点检查) 当分析仪单点检查不通过时,应对排气分析仪进行维护保养或重新进行线性化处理,然后进行五点检查。五点检查气体通入的先后顺序为低浓度标准气体→中低浓度标准气体→中高浓度标准气体→高浓度标准气体→零点标准气体。气体成分不确定度应至少满足国家二级标气要求。 (3)气体流量分析仪由测量室、流量计、氧传感器、鼓风机、温度和压力传感器等组成。流量计用来测量稀释排气流量,通常使用涡漩流量计。 (4)底盘测功机通过控制功率吸收单元模拟车辆在道路上匀速行驶阻力和加速阻力,通过测功机的基本惯量模拟减速过程的阻力。 …… | (1)公司在用不透光烟度计型号为MQY-202,用于加载减速法和自由加速法光吸收系数k的测量。MQY-202型不透光烟度计光通道有效长度215mm,等效长度430mm。 不透光度N(0~100%)与光吸收系数k之间的关系:(了解内容) L为不透光烟度计的光通道有效长度。 (2)公司在用氮氧化物分析仪型号MQW-5102,与转化炉配合使用,主要用于加载减速法氮氧化物(NOx)的测量。 氮氧化物分析仪每24小时进行一次低浓度标准气体检查,若检查不能通过,则应使用高浓度标准气体进行标定,然后使用低浓度气体进行检查,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单点检查) 当分析仪单点检查不通过时,应对排气分析仪进行维护保养或重新进行线性化处理,然后进行五点检查。 (3)底盘测功机主要由转鼓、功率吸收单元(PAU)、惯量模拟装置等组成。 (4)发动机转速传感器应能实时为测功机的控制/显示单元提供发动机转速信号。 …… | ||||||
双怠速法 | 自由加速法 | |||||||
适用车型 |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全时四驱车辆、无法关闭防侧滑装置的车辆、可以解开防侧滑但检测完毕后但无法及时恢复其本来功能的特殊车辆、油电混合动力车等。 | 不能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的柴油车(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比如说紧密型多驱动轴车辆,全时四驱车辆、无法中断车上主动型制动功能和扭矩控制功能的车辆。 | ||||||
系统组成 | 气体分析仪、发动机转速计、OBD诊断仪、冷却装置、气象站和自动控制系统组成。 (与简易瞬态工况法相比,无需底盘测功机和气体流量分析仪,设备原理与上面的简易瞬态工况法同。) | 不透光烟度计、发动机转速计、OBD诊断仪、气象站和自动控制系统组成。 (与加载减速法相比,无需底盘测功机和氮氧化物分析仪(配套转化炉),设备原理与上面的加载减速法同。) | ||||||
检测过程 | (1)应保证让被检测车辆处于制造厂规定的正常状态,发动机进气系统应装有空气滤清器,排气系统应装有排气消声器和排气后处理装置,排气系统不允许有泄漏。 (2)进行排放测量时,发动机冷却液或滑油温度应不低于80℃,或者达到汽车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热状态。 (3)发动机从怠速状态加速至70%额定转速或企业规定的暖机转速,运转30s后降至高怠速状态。将双怠速法排放测试仪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不少于400mm,并固定在排气管上。维持15s后,由具有平均值计算功能的双怠速法排放测试仪读取30s内的平均值,该值即为高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同时计算过量空气系数(λ)的数值。 (4)发动机从高怠速降至怠速状态15s后,由具有平均值计算功能的双怠速法排放测试仪读取30s内的平均值,该值即为怠速污染物测量结果。 (5)在测试过程中,如果任何时刻CO与CO2的浓度之和小于6.0%,或者发动机熄火,应终止测试,排放测量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测试,混合动力车除外。 (6)对双排气管车辆,应取各排气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也可以釆Y型取样管的对称双探头同时取样。 (7)若车辆排气系统设计导致的车辆排气管长度小于测量深度时,应使用排气延长管。 | (1)发动机充分预热(柴油机润滑油温度在80℃以上)。在正式进行排放测量前,应采用三次自由加速过程或其他等效方法吹拂排气系统,以清扫残留污染物。(“三脚油门”吹拂) (2)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至少400mm。 (3)在进行自由加速测量时,必须在1s内将油门踏板快速、连续的完全踩到底,使喷油量在最短时间内供给最大油量。在每个自由加速循环的起点,发动机均应处于怠速状态,在松开油门踏板前,发动机应达到额定转速。对于重型车辆,将油门踏板松开后至少等待10s。 (4)检测过程应重复进行三次自由加速过程,烟度计应记录每次自由加速过程最大值,将三次自由加速烟度最大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三脚油门”取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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