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宪法与后福特主义
特别感谢作者崔之元先生授权转载
原载《读书》九六年第三期,本站转引自《中国与世界》总第三期
崔之元
1960年3月22日,在鞍山钢铁公司《关于工业战线上大搞技术
革新和技术革命的报告》上批示,宣称“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今
天,四十岁以上的人还能记得,“鞍钢宪法”的内容是“两参一改三结合”:干
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程技术人员、管理者和
工人在生产实践和技术革新中相结合。
三十六年过去了。与这期间的许多事物一样,“鞍钢宪法”也经历了“墙里
开花墙外香”的过程。先是日本,随后是欧洲和美国,许多工业管理学家认识到
,
“鞍钢宪法”的精神实质是“后福特主义”(post-Fordism),
即对福特式的僵化的、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内分工理论的挑战。“两参一改
三结合”,用今日流行的术语来说,就是“团队合作”(team work)
。日本的所谓“丰田生产方式”,就是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者的“团队合作”
,每人不固守僵化的技术分工,随时随地解决“无库存生产方式”中出现的问题
①。瑞典的Volvo汽车公司,为了发挥“团队合作”的效率优势,于198
520li8年开始,将“装配线”(Assembly line)改造为“装配岛”(
Assembly island),使工人不再象从前那样在装配线上重复单
一的任务,而是8至10人一组,灵活协作,组装整车②。美国也不甘落后,1
995年2月1日国会开始辩论“团队合作法案”。因根据1935年通过的劳
工法(Wagner Act),“团队合作”是非法的,故美国现在必须对劳
工法提出修正,才能充分利用“团队合作”的效率潜力③。
在这股“后福特主义”的世界潮流中,所推崇的“鞍钢宪法”,以其
最早并鲜明地向僵化的福特式分工体制挑战,而格外受人瞩目。美国麻省理工学
院管理学教授罗伯特·托马斯(Robert Thomas)明确指出,“毛
主义”是“全面质量”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④,即充分发扬“经济民主”
——两参一改三结合——恰是增进企业效率的关键之一。
遗憾的是,在“鞍钢宪法”的发源地,人们今天却很少再提起它了。这其中
的原因是复杂的⑤,但一条明显的原因是“”和“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
混乱使“鞍钢宪法”在执行中与原意出入极大。现在的问题,是我们
是否应该把
“婴儿与洗澡水一起倒掉”。在“改革、开放”的今日,在世界性的“后福特主
义”潮流中,“鞍钢宪法”能否成为我们民族工业振兴的精神与组织资源之一?
当然,不少人对这个问题持否定答案。汪丁丁先生便是其中的一位。在批评
我和甘阳的文章中(载《读书》1995年第4期),汪丁丁明确指出,“必须
先搞‘福特主义”生产”,才能谈得上搞“后福特主义”。他的论证之逻辑很简
单。用他原话来说:“我这个判断的根据很简单:你要过上富裕的日子吗?那就
必须组织社会分工”;依他看来,社会分工带来工业生产的“规模经济”,也就
是福特主义;而只有到“电讯技术发达”之时,今日中国工人的“第五代子孙”
才“可以在高尔夫球场里通过手提电脑指挥无人工厂的生产”,这也就是他所理
标志解的“后福特主义”。
令人一目了然的是,汪丁丁的论证完全系于分工理论。而他所依据的分工理
论,则是亚当·斯密首先在其《国富论》第一篇第一章中提出的。因此,如果我
们能够论证出斯密的分工理论的致命缺陷,汪丁丁的论点也就不攻自破了。
我们认为,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有两大弊病: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是斯密将“社会分工”化简到“技术分工”。换言之
,他没有将“社会分工”与“技术分工”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分开来,《国富论
》开篇头一句话便是:“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
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⑥。”这自然是极富洞见的观察
。但是,他没有说明这里的“分工”指的是“技术分工”还是“社会分工”。所
谓“技术分工”,指的是将一项生产任务分解为不同的步骤去完成;所谓“社会
分工”,指的则是工人被安排到不同的步骤上去的方式,例如,可以安排不同的
工人去完成不同的生产步骤,也可以安排同一个工人去完成不同的步骤。无疑,
“技术分工”通过对生产过程的分解,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是,“技术
分工”与“社会分工”之间并无“一一对应”的关系;也就是说,生产过程的不
同步骤不一定要求不同的工人去完成。例如,我们前面提到的装配汽车,既可以
奔腾b有“装配线”,也可以有“装配岛”,而这两种形式下的“社会分工”是不同的
。又如,即便是在同一条生产线上,同一个工人可以永远干同一件事,也可以经
常调换工种。简言之,对生产过程的步骤分解,与对工人工作安排的分解,不是
逻辑上同一的概念。
斯密的错误即在于不区分“技术分工”和
“社会分工”。实际上,他将“社
会分工”化约为“技术分工”。在他著名的“扣针工厂”的例子中,斯密谈到“
十八种操作,分由十八个专门工人担任”,“一个人抽铁线,一个人拉直,一个
人切截,一个人削尖线的一端,一个磨另一端,以便装上圆头⑦。”显然,他将
对生产过程的技术分解直接化约为对工人工作安排的分解。这样一来,产量固然
可以增加,但由于工人对生产全过程的了解下降,他们只能被动地接受管理者的
命令,而不可能积极地参加“全面质量管理”。发人深省的是,据斯密本人记载
,当时就有人提出他的分工理论只是关于生产数量(而非质量)的理论,但斯密
对此未加重视,仅以“质量难以定义”为由而一笔带过:“质量的好坏,人言言
殊。因此,一切关于质量的说法,我认为均不可靠⑧。”
出乎斯密预料的是,现代市场经济中“质量”远比数量重要。发源于日本“
丰田”汽车公司的质量型竞争,打破了斯密式的“技术分工”与“社会分工”的
一一对应关系。“丰田生产方式”的重大创新在于“即时或无库存生产”(Ju
st-in-time,or inventoryless product
ion)。“无库存”的妙处,不仅在于节约库存成本;更在于及时暴露生产中
郑州分期付款买车的质量问题。在有库存的情况下,工人可以被动地遵照管理者的命令埋头生产,
不问上、下道工序的半成品的质量;但是,一旦库存没有或很少,工人们就不得
不关心上、下道工序的质量,积极互相“团队协作”,从而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
问题⑨。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我国上海宝山钢铁公司已经成功地实行了“无库存生产
”和“全面质量管理”,斯密的分工理论——“技术分工”与“社会分工”的一
一对应性——已被中国实践所突破。据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周小庄的实地调查,
宝山钢铁公司各二级厂不允许设置仓库,物资部门在接到紧急用料电话30分钟
内,生产物资必须送到现场。宝钢还建立了“大工种”和“区域工”。所谓“大
工种”,就是除掌握本工种外,还要了解和相当程度上掌握相关工种,如电工要
会做钳工的活,钳工要会做简单的电工活,同时电工、钳工都要会做指挥吊车和
一般的焊接活。所谓“区域工”,指的是在一定的生产作业区域内,打破岗位界
限,进行“团队合作”。更有意思的是,宝钢的基层作业班组长有一项任务--
培养自己的潜在竞争对手,即作业长的职责之一是培养本班组成员获得“作业长
资格”,任何工人均可通过考试而成为“潜在作业长”。
宝钢的这些“社会分工
”实践,与斯密的工人“终生局限于一种单纯操作,必然能大大增进自己的熟练
程度⑩”的理想,显然是大相径庭的。
从宝钢的实践来看,可以说,中国已经出现了以“无库存生产”、“全面质
量管理”、“工人自主参与”和“团队合作”为特征的“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
。这里的“福特主义”,指的就是斯密的分工理论的系统运用。虽然斯密在18
世纪末就写了《国富论》(1776年),但他的分工理论直到19世纪后期(
1870年左右)才真正在实践中取得支配地位。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为熟练
工匠力图保证自主性不被管理者的命令所取代,而对斯密式的僵化分工进行了顽
强抵制。英国史学家汤普森曾记述轮胎制造商的儿子,不得不向他父亲工厂的工
人学习技术的故事(11),可见熟练工匠对工艺全过程的了解是他们与雇主谈
判时的力量所在。但是,1870年以后,大批非熟练移民工人来到美国,给斯
国产汽车标志大全密式分工的系统实现提供了两大条件:⒈非熟练工人缺乏与雇主的谈判力量,无
力拒绝雇主将“社会分工”化约为“技术分工”的努力;⒉移民生活的艰辛,使
社会平均消费偏好(taste)较少注重产品质量,而倾向于接受标准化的大
众产品。这两个条件,与源于美国军事工业的“可互换零件”(interch
angable parts)系统相结合,终于使美国成为率先实现斯密式分
工体制和大批量生产(mass production)的国家(12),其
最具象征性的体现即是亨利福特1913年建立的“T模型”——“福特生产方
式”。据统计,在福特的汽车制造厂内,移民工人们来自世界各地,共有30多
种语言,根本谈不上沟通与协作,每人只能默默地在装配线上当“一颗螺丝钉”
,一切听从管理者和工程师的安排,正象卓别林的电影《摩登时代》所描绘的那
样。
“大批量生产”本身并无不好,在人们需求稳定且单一的情况下,它的确能
实现“规模经济”,降低单位成本。但问题在于,福特主义的“大批量生产”是
一种僵化的“大批量生产”,一旦需求出现多样化、特殊化和不稳定,福特生产
方式便陷入“尾大不掉”的危机。有趣的是,后起的美国通用汽车公司(GM)
,就是通过生产四种型号的车而战胜只产一种型号(“T模型”)的福特公司的
。更耐人寻味的,福特1931年接受为美国政府制造潜水艇的项目,但由于产
品的要求很特殊,福特工厂的不熟练工人只适合生产大批量的大路货,结果整个
项目从失败
而告终(13)。这是“福特生产方式”的第一次严重挫折。“福特
生产方式”这种对需求多样化和需求不稳定的不灵敏反应,恰恰反映了斯密的分
工理论的第二大弊病。
我们已说,斯密的分工理论的第一大弊病是不区分“社会分工”和“技术分
工”。现在,我们又触及它的第二大弊病:缺乏对市场需求稳定性与否的考虑。
斯密指出,如果要求制铁锤的工人又会制造铁钉,必然造成浪费,影响效率(1
4)。但他这一论证假定了市场对铁锤的需求是稳定的。一旦需求出现波动,制
造铁锤的“规模经济”本身便成了浪费;如果工人能转产铁钉,则尚有“范围经
济”(economy of scope)的希望。换言之,斯密式的分工(
福特主义)只有在市场需求稳定的条件下才可发挥“规模经济”的效率;而当需
求不稳定时,以技术和工人技能的“灵活性”(flexibility)为核
心的“后福特主义”生产方式便大显身手了。
市场竞争的内在逻辑是导向需求的不稳定性。阿罗(K.Arrow)等人
已证明,“规模经济”是和充分竞争的市场不相容的(15)。“福特生产方式
”既然以“规模经济”为核心,则必然要用一系列政治手段去“稳定需求”。1
890年代开始的大规模的企业兼并运动(merger),就是企业通过“前
后向关联”(forward and back ward integra
tion),来稳定供货和销售渠道的努力。后来的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
和旨在控制汇率波动的“布雷顿森林”国际金融体系,也是“稳定需求”的重要
措施(16)。当然,最彻底的“稳定需求”手段,就是“中央计划”了。在“翼虎1.5t
中央计划”经济中,企业的产品的“市场需求”总是稳定的,因为产品“销路”
已被计划所指定。由此观之,列宁最喜欢泰勒和福特的故事,是别有深意的(1
7)。
于是,我们看到,斯密的分工理论的彻底的逻辑展开,必导致指令性中央计
划经济。这自然是斯密所始料不及的。斯密的信奉者汪丁丁先生也莫名其中奥妙
。他对自动化技术的理解,充分显示出他是“中央计划经济”的不自觉的信奉者
。我们前面已提到,汪丁丁认为,今日中国工人的“第五代子孙”,“可以在高
尔夫球场里通过手提电脑指挥无人工厂的生产”。但是,我们要问,如果市场需
求不稳定,“在高尔夫球场”指挥“无人工厂”的大批量生产,又有什么意义?
“后福特主义”认为,自动化技术的真正潜力,不是给福特式的僵化生产体制更
加一把油,而
是给灵活的分工和生产体制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使之能够适应
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据麻省理工学院技术史学家诺伯(David Nobl
e)的研究,数控机床(numerical controld machi
nary tools)有两种可能的程序编制法:一种是由熟练工人将自己的
操作录制下来,然后根据录制给机器编制程序指令(这是所谓“record
and playback”方法,即“录制加重放”)再不断进行调整。另一
种方法,是由工程师一开始就给机器编制好统一的程序。1946年,美国通用
电力公司(General Electric)的工程师霍姆斯(Lavel
l Holmes)发明了“录制加重放”的方法。但是,由于该方法仍然给熟
练工人很大的自主性,不利于管理者对劳动过程的彻底控制,结果被美国企业界
弃之不用(18),而为德国和日本的数控机床制造业所采用。美国采用让工程
师一开始就编制好统一程序的办法,即把自动化技术系于福特生产方式的禁梏之
中,其后果必然是生产的不灵活性,终于在70年代开始的世界经济危机(由石
油危机触发)中自食其果,在汽车和电子行业上被日本和德国打败。
为了扭转被动局面,自70年代以来,美国企业界开始了向“后福特主义”
的痛苦转变。美国本世纪下半叶最有影响的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直接向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挑战。他指出,不区分“技术
分工”和“社会分工”,是一个“逻辑谬误”。他以外科医生为例:手术自然是
分步骤进行(“技术分工”),但每个步骤却不见得由不同的人去执行。事实上
,熟练的外科医生往往一个人进行多种步骤的手术(19)。“后福特主义”的
“全面质量管理”、“无库存生产”,恰恰旨在发挥每个劳动者的主动精神,突
破斯密式分工对劳动者的创造性的压抑。然而,真正使每个劳动者发挥积极性是
不容易的,它要求生产关系的相应变革,使劳动者能够分享工资之外的利润。这
就必然触犯资方和管理者的既得利益。意味深长的是,尽管资方不情愿,但由于
国际竞争的压力,他们不得不诉诸“团队合作”、“全面质量管理”等手段,向
劳动者让步。1983年以来,美国已经有27个卅修改了公司法,取消了股东
是企业的唯一所有者的概念,要求管理者不仅要对股东(stockholde
r)负责,而且要对广大的“利害相关者”(Stakeholder)负责,
而劳动者是“利害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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