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10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
东昌汽车【公布日期】2007.01.29
【字 号】聊政发[2007]4号
【施行日期】2007.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10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聊政发〔20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全市节能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构建节约型发展模式、产业体系和消费方式,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10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建设经济强市、改善人民生活、迈向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加速发展阶段,能源需求急剧增长,能源资源相对不足,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与此同时,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尚未根本改变,能耗高、能效低、浪费大、污染重的现象依然存在。2005年,全市能源消耗总量为1207.7万吨标准煤,能耗总量占全省的5.12%,而GDP仅占3.76%;万元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5.93%、51.16%。目前,经济
总量小,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低仍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实现我市的跨越发展,尽快跨入全省中等城市行列,必须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需要大量的能源资源作支撑。今后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断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经济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能源需求将持续增加,能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因此,我们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节能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走节约发展之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主旨,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高耗能行业和50户高耗能企业为重点,加强节能科技创新,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强化节能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完善节能制度和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的自觉性,广泛宣传,全民动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降到1.34吨标准煤,比2005年降低23%(按照2005年价格计算)。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经过5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全社会节能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总体能耗水平进入全省中等行列,基本形成节约型的发展模式、产业体系和消费方式。
  三、节能的重点领域
  (一)大力推进工业节能
  1.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和新能源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2010年提高到25%。
  2.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通过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实现节能降耗。以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能力为方向,提升设计、制造、装备和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实现传统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大力培育知名品牌。合理规划产业布局,提高规模效益和产业聚集度,避免由于决策失误造成能源浪费。
  3.调控高耗能产业发展。电力行业:新上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必须实行热电联产,新上单机容量60万千瓦及以上电厂必须采用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改变平均分配发电量的发电调度规则,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优化调度燃煤火电机组发电,节能机组多发电,高能耗机组少发电或者不发电;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化工行业:发挥资源优势,以大型化、集约化、精细化为方向,促进石油化工、岩盐化工、煤化工等产业延长产业链,实现集聚发展。有金属行业:适当控制电解生产能力,建立能源、原材料供应基地,实现原料市场多元化,大力发展精深加工产品,拉长产业链条。造纸行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制浆蒸煮工段和造纸车间的余热回收,用热泵改造传统的压差控制三段汽,实施碱回收工程,配套热电机组,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钢铁行业:采用节能新技术,促进产业升级换代,加快发展薄板、涂层板、大型H型钢、合金钢材等新型优质钢材,提高质量,增加品种。水泥行业:大力发展新型干法旋窑水泥,加快淘汰落后立窑水泥生产能力。
  4.抓好50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行动,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节能技改步伐。50户重点企业要制定节能规划,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要完善能耗定额、统计等基础工作,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要求,
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定期开展能量平衡测试和能源审计。企业要把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实施节奖超罚措施。有关部门要采取分类指导、监督检查、统计公报、信息交流等措施,加强节能管理。对50户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5.加快淘汰高耗能企业、工艺、设备和产品。强制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利用规划控制、土地征用、节能监管、环保达标、信贷控制等措施,加快淘汰列入目录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对高能耗产业中的高污染、低效益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制定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关、停、改、转。对于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关停,并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和停止供电,属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二)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型门窗、供热制冷、照明等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到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实施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督管理。
严把施工图审查关,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标准使用建筑材料和节能设施;工程竣工后,经认定评审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和技术措施,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开展建筑能耗性能评级和绿建筑性能评定分级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供热体制和供热管理方式的改革,逐步推行采暖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
  (三)着力改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发电效率高的大机组,严格控制新上小机组,对现有机组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淘汰耗能高的小机组。扩大煤炭洗选比例,逐步减少原煤直接使用,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到2010年,全市原煤入洗率达到60%以上。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特别是推广太阳能采暖技术、地热采暖技术,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逐步改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大力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等清洁能源。
  (四)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和服务业节能。建立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能耗低、能效高、排放少
的节能环保型车辆。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和中介服务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以及旅游、文化、传媒、信息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的新兴服务业,使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协同带动转变。各类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宾馆、写字楼等,除特定用途外,都要严格执行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的标准。推广使用节能型家电、办公设备和灯具,城市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灯。
  (五)加快推进农村和农业节能。把农村和农业节能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十一五”期间,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3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12处,太阳能暖房1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0万平方米,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加快优化和提升农业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绿高效生态农业,降低化肥、农药用量。到2010年,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面积达到70%,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95%。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清洁生产。实施循环经济“2320”工程,重点抓好2个循环
经济型县(市、区)、3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2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的试点,制定重点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建立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办法》,组织搞好清洁生产审核,培育10家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环境清洁优美、经济效益显著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