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0.23
【字 号】大政办发 〔2020〕 46号
【施行日期】2020.10.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已被修订
【主题分类】新能源
正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大理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已经2020年10月18日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汽车下乡政策 
大理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云政办发〔2020〕45号)精神,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绿能源牌”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政府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16条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着力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全州汽车中的保有量,努力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现有汽车产业为基础,着力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和整车制造产业。充电基础设施先行,到2022年基本建成能够满足在用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网。倡导绿出行、绿消费,以政府、国企、公共交通为示范引领,逐步向全社会推广应用。着重在网约车、出租车、公务出行、城市物流、汽车租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2021年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800辆。
  三、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