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4·13”起重机倾覆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16年4月13日5时38分许,位于东莞市麻涌镇大盛村的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一台通用门式起重机发生倾覆,压塌轨道终端附近的部分住人集装箱组合房,造成18人死亡、33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861万元。
原因分析:
    二、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 起重机遭遇到特定方向的强对流天气突袭;
2. 起重机夹轨器处于非工作状态;
3. 起重机受风力作用,移动速度逐渐加大,最后由于速度快、惯性大,撞击止挡出轨遇阻碍倾覆;
4. 住人集装箱组合房处于起重机倾覆影响范围内。
间接原因:
1. 安全风险意识淡薄。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和新侨公司(事故起重机实际使用单位)对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认识不足,措施不落实,没有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进行安全检查。
2. 特种设备管理混乱。事故起重机登记使用单位东江口预制构件厂没有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实际使用单位新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不落实,未建立特种设备岗位责任等安全管理制度,长期存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和不具备操作资格上岗作业等问题,企业组织的安全检查流于形式。
3. 未对临建宿舍选址进行安全评估。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将住人集装箱组合房设置在起重机倾覆影响范围内,未与作业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未进行有效隔离或采取其它有效防范措施,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
4. 安全生产“以包代管”问题突出。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不落实,对外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
5. 上级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中交四航局及四航局一公司对其下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督促不到位,对事故企业东江口预制构件厂长期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问题失察、失管。
    三、事故性质及处理建议
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4•13”起重机倾覆重大事故是一起因强对流天气突袭而引发的重大责任事故。
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4人)。
1.冯小松,新侨公司劳务工、事故起重机最后使用人,持伪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操
作起重机,使用完毕后未按照操作规程将夹轨器放下并夹紧轨道,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对冯小松实施刑事拘留。
2.梁南海,新侨公司派遣在东江口预制构件厂的主管,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对梁南海实施刑事拘留。
3.成志勇,东江口预制构件厂机电部副部长。未认真履行职责,对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严重缺失,督促指导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力;对特种设备使用的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能制止长期存在的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特种作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大量不具备操作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同时伪造起重机使用记录、交接班记录,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对成志勇实施刑事拘留。
4.谭荣海,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厂长、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组织指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违法组织在事故起重机影响范围内搭建集装箱组合房,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东莞市公安局麻涌分局对谭荣海实施刑事拘留。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0人)。
1.企业人员(9人):
(1)侯军(2012年5月至今任中交四航局安全总监兼安全管理部经理)
(2)卢玉荣(2014年12月至今任四航局一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
(3)徐洪华(2012年1月至今任四航局一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4)吴亮(2015年7月至今任四航局一公司安全总监兼安全管理部经理)。
(5)洪彦彬(2015年8月至今任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党支部书记)。
(6)林军宁(2015年6月至今任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副厂长,分管安全生产)。
(7)黄卫军(2015年10月至今任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副厂长,分管机电部)。
(8)李占祥(2015年9月至今任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安全部部长)。
(9)邓秀华(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2月至今任东江口预制构件厂机电部部长)。
2.质监部门工作人员(5人)
(10)黄浩仪(2014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11)祁家明(2010年2月至今任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
(12)陈文涛,(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
(13)莫伟垣(2012年4月至今任东莞麻涌镇经信局副局长兼麻涌镇质监站站长)。
(14)萧伟东(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15年11月至今任东莞市麻涌镇经信局执法室主任兼麻涌镇质监站副站长)。
3.城管部门工作人员(6人)
(15)张坤林(2016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麻涌分局局长)。
(16)周永能(2016年1月至今任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麻涌分局副局长)。
(17)徐耀明(2016年4月至今任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麻涌分局巡查执法五中队队长)。
(18)张绍发(2008年至今任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麻涌分局巡查执法二中队组长)。
(19)卢谢怀(2014年3月至今任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麻涌分局副局长)。
(20)罗锡标(2014年3月至今任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麻涌分局指挥调度股副股长)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鉴于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及其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省安全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东莞汽车违章查询  2.鉴于新侨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省安全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侨公司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