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集团公司双兴分公司
5S 管 理 标 识 标 准
(试行)
编制: 于海波
审核:王桂成
审批:王立志
双兴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
仪表盘标志前 言
本标准依据国家标识标准和行业标识标准,吸取了部分企业5S管理标识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并结合双兴实际制定,内容包括5S管理标识、彩应用、标识制作和专业管理标准等。
本标准共分八部分:一、工业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工业管道标识标准;二、安全标识标准;三、现场标识标准;四、消防安全标识标准;五、厂区道路交通标识标准;六、办公室物品标识及定置标准;七、其他常用标识标准;八、厂容环境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双兴所属各单位。
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反馈双兴公司5S管理推进办公室(设备处)。
第一部分 设施设备、工业管道、工业建(构)筑物标识标准…4
第二部分现场标识标准…………………………………………19第三部分安全标识标准…………………………………………30
第四部分 消防安全标识标准……………………………………38
第五部分 厂区道路交通标识标准………………………………43
第六部分 办公室物品标识及定置标准…………………………47
第七部分 其他常用标识标准……………………………………57
第八部分 厂容环境管理标准……………………………………65
第一部分 设施设备、工业管道、工业建(构)筑物标识
1、总则
1.1表面:执行华锦集团表面和标志管理规定(HJ-GCJS-001-2007)(试行):管道标识方法:采用GB7231-2003标准4.2.b)环标识法。表面选用原则是使建筑物表面的设计与设备、管道的表面相协调。钢筋混凝土构筑件、防火保护层一般不宜刷。 本规定所用的颜应与附录《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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