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加气站选址原则
为规范公司LNG加气站的选址工作,根据《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技术规范NB/T1001-2011》以及我公司LNG加气站的市场规划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前期在LNG加气站选址上的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点:
一、建站方式
LNG汽车加气站应根据建站场地以及地理位置、车流量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建站方式。目前加气站的建站方式主要有2种: ①站房式, ②橇装式。
①站房式加气站 (固定站、常规站、标准站)
这种建站方式占地面积大,土地费用高,设备与基础相连,施工周期长,加气站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费用高。若lng汽车选址处于LNG应用的初期,LNG汽车的数量少,LNG消耗量小,则成本回收周期长,这种建站方式适合已经有一定量LNG汽车或政府资金支持的市场。
②橇装式加气站(撬装站)
这种建站方式占地面积小,土地费用低,设备绝大多数集成在一个或多个橇块上,施工周期短,加气站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费用少,建站整体造价低,易于成本回收。
两种LNG加气站总平布置概述:
1、常规站:围堰(储罐、集液池)、卸车点、卸车增压器、低温潜液泵、EAG加热器、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放散塔、加气罩棚、箱变、控制站房。
2、撬装站:围堰(储罐、集液池)、卸车点、加气泵撬、加气机、控制站房。
二、加油站、加气站、加气站和加油站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表1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级 别 | ||
总容积 | 单罐容积 | |
一 级 | 150<V≤210 | ≤50 |
二 级 | 90<V≤150 | ≤50 |
三 级 | V≤90 | 汽油罐≤30,柴油罐≤50 |
注:V为油罐总容积;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 ||
表2 LNG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 | LNG加气站 | 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 | |||
LNG储罐 总容积(m3) | LNG储罐单罐容积(m3) | LNG储罐 总容积(m3) | LNG储罐单罐 容积(m3) | CNG储气设施 总容积(m3) | |
一级 | 120<V≤180 | ≤60 | 120<V≤180 | ≤60 | ≤12 |
一级* | - | - | 60<V≤120 | ≤60 | ≤24 |
二级 | 60<V≤120 | ≤60 | 60<V≤120 | ≤60 | ≤9 |
二级* | - | - | V≤60 | ≤60 | ≤18 |
三级 | V≤60 | ≤60 | V≤60 | ≤60 | ≤9 |
三级* | - | - | V≤30 | ≤30 | ≤18 |
注:带“*”的加气站专指CNG常规加气站以LNG储罐做补充气源的建站形式。
表3加油与LNG加气、L-CNG加气、LNG/L-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
合建站等级 | LNG储罐总容积 (m3) | LNG储罐总容积与 油品储罐总容积合计 (m3) | CNG储气设施 总容积(m3) |
一级 | V≤120 | 150<V≤210 | ≤12 |
二级 | V≤60 | 90<V≤150 | ≤9 |
三级 | V≤60 | ≤90 | ≤8 |
注1:V为LNG储罐、油罐总容积 注2: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规定。 注3: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 m3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 m3;当油罐总容积小于 或等于90m3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 注4: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注5:LNG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60m3。 | |||
三、建站用地面积
参照LNG加气站标准化设计要求, 一级加气站占地面积在8-10亩左右,二级加气站占地面积在5-7亩左右,三级加气站占地面积在2-3亩左右。这里的占地面积指的是加气站的站内占地面积,而我们征地应包括加气站前道路红线退后的面积甚至到道路中线。实际征地面积会大于上述面积数。
四、站址地形
地形尽量平整,不宜在地形起伏大,山脚下(要构筑挡土墙),有建筑物或是绿化带阻挡,可视性不强处选址。
二级站:净地形状在60×80、70×70、50×90最为适宜,50×70是最低要求。(深度*邻近路面宽度)。
三级站:净地形状在33×60(一泵两机)、23×60(一泵一机)最为适宜,33×50是最低要求。
五、站址选择
站址选择应符合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1)交通位置:
1、位置不可以太偏僻;紧邻公路,远离重要公共建筑物、居民区。
2、在城市的进出口处附近,即高速、国道、省道出入口。
3、高速公路服务区。
4、尽量在道路的交叉口。
5、尽量靠近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或者钢铁、水泥、电厂、铝、煤矿、陶瓷、玻璃、制药、钛白粉等较大型企业,及公交公司、各地交运集团。
2)车流量:
1、重载卡车的车流量,运输目的及起止地。
2、中长途客运车的车流量及起止地。
3、过路车的车流量,运输目的及起止地。
4、本地车、短倒车的车流量及运输目的及起止地。
5、车流量调研一周考察三天,隔一天进行,每天9-10点、15点半-16点半、晚上某时间段考察三次。取九次的统计数据。
3)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
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点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级 别 项 目 | LNG储罐 | 放散管 管 口 | LNG 卸车点 | ||||
一级站 | 二级站 | 三级站 | |||||
重要公共建筑物 | 80 | 80 | 80 | 50 | 50 | ||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 35 | 30 | 25 | 25 | 25 | ||
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 | 一类保护物 | ||||||
二类保护物 | 25 | 20 | 16 | 20 | 20 | ||
三类保护物 | 18 | 16 | 14 | 15 | 15 | ||
甲、乙类生产厂房、库房和甲、乙类液体储罐 | 35 | 30 | 25 | 25 | 25 | ||
丙、丁、戊类物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积不大于50 m3的埋地甲、乙类液体储罐 | 25 | 22 | 20 | 20 | 20 | ||
室外变配电站 | 40 | 35 | 30 | 25 | 25 | ||
铁 路 | 80 | 60 | 50 | 50 | 50 | ||
电缆沟、暖气管沟、下水道 | 12 | 10 | 10 | 10 | 10 | ||
道 路 | 快速路、主干路; 高速、Ⅰ、Ⅱ级 | 12 | 10 | 8 | 8 | 8 | |
次干路、支路; Ⅲ、Ⅳ级 | 10 | 8 | 8 | 6 | 6 | ||
架空电力线 | 无绝缘层 | 1.5倍 杆(塔)高 | 1.5倍杆(塔)高 | 1.5倍杆(塔)高 | |||
有绝缘层 | 1倍杆(塔)高 | 1倍杆(塔)高 | |||||
架空通信线和通信发射塔 | 国家Ⅰ、Ⅱ级 | 1.5倍杆(塔)高 | 1倍杆(塔)高 | 1倍杆(塔)高 | |||
一般 | 1倍杆(塔)高 | 0.75倍杆(塔)高 | 0.75倍杆(塔)高 | ||||
注1:民用建筑保护物类别的划分应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有关规定。 注2:LNG加气站的撬装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按本表相应设备的防火距离确定。 注3:地下和半地下LNG储罐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减少30%和20%。 注4:LNG储罐、放散管管口、LNG卸车点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独立民用建筑物(非明火),其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三类保护物减少20%。 注5: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无门窗洞口实体墙,则储罐、加气机和放散管与该民用建筑物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规定的距离减少20%。 注6:对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铁路线、公路线,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注7:根据液体闪点,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将易燃、可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闪点<28℃的液体为甲类液体,闪点≥28℃至<60℃的液体为乙类液体,闪点≥60℃的液体为丙类液体。 注8: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注9: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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