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汽车罐车使用监察规程》是1998年1月1日实施的一项行业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LNG汽车罐车的设计、制造、使用、检验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其中,罐车使用环节应满足的安全要求包括:
1.车辆出厂后重新更换安装的车用LNG气瓶应提供定期检验服务,并严格执行《低温绝热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 34347—2017)。
2.lng汽车检验机构应做好气瓶技术档案资料审查、外部检查、安全附件、阀门及气瓶范围内管路系统、固定装置、气密性试验、静态蒸发率监测等全项目检验。
3.检验机构应按规定年限保存好原始记录,出具规范的定期检验报告。
4.对于车辆出厂后重新更换安装的车用LNG气瓶提供定期检验服务无需出具《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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