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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84-2000
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Automobile Gas Filling Station
1总则
1.0.1为规范汽车用燃气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的建设,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充装液化石油气工作压力不大于
2.5 MPa(表压)、环境温度-40~50℃,充装天然气工作压力不大于25.O MPa(表压)、环境温度-40~50℃的新建、扩建及与加油站合建的加气站(以下简称合建站)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汽车换瓶供气、液化石油气流动加气车供气、天然气汽车低压气囊式充装供气和直接使用液态天然气充装供气。
1.0.3加气站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置。
1.0.4加气站的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采取防止燃气泄漏的安全措施。
1.0.5加气站的工程施工、安装应按设计文件施行。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报审批部门备案。
1.0.6加气站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1一般术语
2.1.1 燃气汽车 fuel gas automobile
采用以液化石油气或以压缩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
2.1.2加气岛 pump island
天然气汽车主要安装加气机,供停靠在加气车位处的燃气汽车进行充装操作的平台。
2.1.3加气机LPG(CNG) pump dispen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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