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G车用气瓶使用年限与检验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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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标准ISO 11439《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1999年的草案中规定为20年,到该标准2000年正式公布时,调整为15年。至于钢瓶检验周期, ISO 11439则规定为3年;对于复合材料缠绕气瓶,国外大多数国家均按ISO 11439-2000规定,将使用寿命确定为15年,                                            将检验周期确定为3年。
        GB 17258-19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中未对其使用寿命作出规定,而实践中一般是按10年作报废处理。2003年8月,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Q/JBTHB014-2003《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使用期超过5年的出租车及使用期超过10年的其他车辆用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对于钢瓶的检验周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规定“每三年一次”。但各地管理机关规范的却不一样,有的二年,甚至一年一检。
    JHB014-2003则规定“钢瓶的首次检验和第2次检验为每3年进行一次,第2次检测的有效期
为1年。”
        对复合材料的气瓶的使用年限,国内制造厂家均定为15年,其检验周期,目前尚无确切的说法,但估计也会按ISO 11439规定执行3年1检的。
我国钢瓶的使用寿命和检验周期应向国际标准看齐,世界各国CNG钢瓶的使用寿命均大于或等于15年,惟独我国仅5年(出租车用)和10年,未免差距太大。实际上,我国钢瓶的制造水平完全能达到ISO 11439,有的厂家甚至能达到更为严格的美国CNG钢瓶制造,ANIS/AGA NGV2-1992。有人曾提出我国一些地方天然气气质较差作为缩短钢瓶使用年限的理由,但是,对于加气站出来的CNG气质,国家标准GB 18047-2000《车用压缩天然气》中作出了严格规定,相关的脱硫脱水措施是早已十分成熟的技术,只要认真执行标准,气质是不难达标的。因此,气质不应做为缩短钢瓶使用年限的借口,只能作为加气站气质检验的理由。钢瓶使用年限过短,不仅会增加CNG汽车业主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会造成资源和能源的严重浪费。
天然气汽车        综上所述,建议钢瓶使用寿命跟国际标准接轨。至于出租汽车,由于其日行驶里程长,充气次数多,约为城市公交车2倍的实际情况,不妨建议将其使用寿命(无论是钢瓶还
是复合材料瓶)规定为8年。
        至于检验周期,上述Q/JBTHB014-2003标准比较符合钢瓶的腐蚀和疲劳方面的规律性,仅建议增加一句“10年之后为1年1检。”对于出租车钢瓶则建议改为“前4年2年1检,之后每年1检。”
  我国复合材料气瓶的使用寿命不妨逐步靠拢国际标准,如果说我国钢瓶的使用寿命规定过于保守的话,则复合材料气瓶生产厂家关于使用年限一步到位国际标准的作法似乎太勇敢了。因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其使用时间均远远短于钢瓶,国内使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认识和验证。为安全起见,建议逐步靠拢国际标准为妥。尤其是对于应用面较大的出租车,建议不妨先改为8年。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应尽快确定复合瓶的检验周期和评定方法,因为不少气瓶已经或即将达到3年使用期限。
自贡市汽车研究所  李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