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说的标准⽓化站建设⽤地性质是什么呢?
根据GB50137-2011《城市⽤地分类与规划建设⽤地标准》,燃⽓设备⽤地性质分类为:
天然气汽车按照标准的解释,标准⽓化站建设中的城市门站、调压站、液化天然⽓⽓化站、液化⽯油⽓储配站、液化⽯油⽓灌装站⽤地性质为公⽤设施⽤地,天然⽓汽车加⽓站、瓶装液化⽯油⽓供应站的⽤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地。从⽤地性质可以看出,天然⽓汽车加⽓站⽤地为商业⽤地,征⽤地的价格⾼,不难理解在⼤中城市建设天然⽓汽车加⽓站的成本会很⾼,发展难度⼤。
既然⽤地性质有标准规定,那么标准⽓化站建设的⽤地⾯积指标有⽆参考依据呢?根据2015年11⽉1⽇实施的国家标准(GB/T 50198-2015):《城镇燃⽓规划规范》,燃⽓设备及燃⽓系统配套设施的⽤地⾯积指标可按下述表格规定执⾏了。
表1 门站⽤地⾯积指标
表2 ⾼压调压站⽤地⾯积指标
表3 次⾼压调压站⽤地⾯积指标
表4 液化天然⽓⽓化站⽤地⾯积指标
表5 压缩天然⽓储配站⽤地⾯积指标
表6 压缩天然⽓加⽓母站⽤地⾯积指标
表7 压缩天然⽓常规加⽓站⽤地⾯积指标
表7 压缩天然⽓常规加⽓站⽤地⾯积指标
表8 液化天然⽓加⽓站⽤地⾯积指标
表9 燃⽓系统配套设施⽤地⾯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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