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判断指南
(二〇一三年第一版)
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
引言
为配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的贯彻实施,为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判断提供参考依据,特制定本指南。
在汽车三包规定中,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是影响汽车产品更换、退货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对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判断极为关键。本指南规定了判断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前提条件、基本原则,并列举了主要故障模式、相关说明及示例,为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判断提供易于理解且便于操作的参考依据。随着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汽车技术的发展及本指南的实践应用,本指南将适时进行更新和完善。
本指南为技术指导性文件,若其内容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本指南可供消费者、经营者、行政管理部门、技术咨询人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单位、个人及第三方机构在汽车三包规定执行及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中参考使用。
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
(二〇一三年第一版)
1  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汽车三包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判断。
2  定义
2.1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家用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无法安全使用家用汽车产品,包括出现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
汽车安全性2.2  故障模式
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表现形式。
2.3  失效
汽车整车、主要系统或零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规定功能完全丧失或主要性能严重下降的现象。
规定功能是指产品在法规、标准中规定的和企业明示的功能;主要性能是指产品在法规、标准中规定的和企业明示的性能。
3  判断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前提条件
家用汽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已经发生故障,导致或可能导致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
4  判断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基本原则
构成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原则:
4.1  故障的突发性
故障发生前,驾驶员或乘员无法预见将要发生的故障;
4.2  危险的不可控性
故障发生时,驾驶员或乘员难以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3  后果的严重性
故障带来的后果已经危及或将危及到人身、财产安全。
5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主要故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