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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023
消费者提车必备的“小心思”
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购车发票一个也不能少
汽车自媒体对消费者的影响潜移默化,某网红“尊贵的库里南车主”交车短视频,用满满的仪式感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眼球,而准新车车主在喜提爱车时应当关注哪些“干货”却鲜少被提及,让我们从一起真实的汽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避开交车环节不必要的“坑”。
一位来自深圳的消费者投诉其所在城市某豪华品牌授权经销商不履行汽车三包责任,反映其车辆处于包修期内且出现的质量问题符合包修条件,经销商却以不是其直接销售车辆为由给出自费维修方案,
故该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提出汽车生产者履行汽车三包责任的诉求,并退回自费维修费用。经查,该消费者与深圳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签订《汽车代购协议》,新车由该品牌长沙授权经销商交付,而开具发票的销售单位名称为上海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非品牌授权经销商),且消费者交车时未获取“三包凭证”。综上,本案例中直接销售、交付新车与开具发票的单位不一致,承担“销售者”三包责任的主体有待研判,综合考量涉诉生产者存在未尽责履行应当为家用汽车产
品配备“三包凭证”的情况,为及时响应消费者的合法诉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该品牌生产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其进一步规范授权经销商切实履行好家用汽车产品的售后服务责任。经调解,消费者的诉求得到了妥善解决。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明确了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若三包责任属于生产者
或其他经营者,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其他经营者追偿。家用汽车产品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且符合汽车三包规定,通常由销售者(一般为“品牌授权经销商”)承担售后服务,经判定属于生产者责任的再由
销售者向生产者索赔(即“追偿”),故建议消费者选择品牌授权经销商或直营店购车,避免三包责任承担主体互相推诿的情况。品牌授权经销商以不是直接销售涉诉家用汽车产品为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符合汽车三包规定的合理诉求,品牌生产者应当拿出“大格局”,积极督促授权经销商履行好售后服务,
有利于维护品牌形象,提升客户满意度。作为消费者而言,要在交车环节留些“小心思”,产品合格证或相关证明、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购车发票(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个也不能少,“三包凭证”与“购车发票”或“购车合同”中的销售者名称不一致时,消费者需要确认三包责任的承担者,避免维权出现争议。R
陈晖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汽车三包法
【品牌生产者】应当拿出
“大格局”,积极履行好售后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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