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限购令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影响
[摘要]随着国家对楼市的调控,各地纷纷出台限购令,由此产生了一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从限购令的法律属性来讲,它应当是政府的政策,而不是属于法律法规。因限购令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不能认定合同无效。限购令的出台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而应当认定为情势变更,因限购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出现履行障碍,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关键词]限购令;法律属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情势变更
限购是政府对楼市进行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常,我们把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这种限制一般公民购买商品房的措施和具体规定都称之为限购令。20104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中率先明确提出,5广州汽车限购政策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而929日国务院出台国五条掀起二次调控后,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大连、南京、杭州、宁波、温州、苏州、厦门、三亚、海口、福州、兰州等15个城市也纷纷推出限购政策。而各地楼市限购政策难抑
楼市反弹趋势,住建部强调热点地市限购令将加强,限购政策到期的海口、福州、厦门、温州等四个城市明确将继续执行,而部分无明确政策时效的城市则表示暂无取消限购政策的时间表。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地方版楼市新政最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1]
限购令是有效抑制房产投机和空置的一把利剑,成为第三轮调控的重要法宝,在全国一二线城市遍地开花,被称为最严厉楼市调控措施限购令成为打击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的最有效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