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绕开”限购令
2019-10-12
⽼常⾝边的很多朋友都是利⽤“全权委托”的⽅式购置了第⼆套、第三套住房,这也是⽬前最为成熟的“⽆限”购房渠道。
⾃从深圳颁布了限购令,⽼常正在筹划的购房计划就落了空。
⽼常是⼀位在深圳经营电⼦产品的⼩⽼板,⼏年前开始投资房地产。⽬前⽼常⾃住⼀套、投资⼀套,⼩有积蓄的他还想再购置⼀套住房。就在这个时候,深圳出台了限购令,已经购置住房、没有深圳户籍、⼜没有社保记录的⽼常被纳⼊了限购范围。不过,房地产中介和⾝边的朋友告诉⽼常,限购令下买房并不是⼀点机会都没有,还为他⽀了⼏招“逃过”限购令。
第⼀招:全权委托
⽼常⾝边的很多朋友都是利⽤“全权委托”的⽅式购置了第⼆套、第三套住房,这也是⽬前最为成熟的“⽆限”购房渠道。
“全权委托”,简⽽⾔之就是打算买房的A利⽤不打算买房的B的⾝份买房,之后A和B到公证处进⾏全权公
证,将房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全权委托给A,A就成了住房的实际控制者。“我⾝边多数买房的朋友都是⽤这种渠道买的房。”⽼常对记者说:“⽬前各限购城市公证处的最⽕爆业务就是进⾏各种‘全权公证’。”
全权委托的“好处”是可以从银⾏拿到贷款,并且还能享有⾸套贷款折扣。不过⾸套住房贷款并不是各个商业银⾏最感兴趣的业务,对购房⼈的资信审查也会⽐较严,替⼈买房的B能否通过贷款审核是整个过程中难度最⼤的环节。“房产中介会帮你搞定。”⽼常的朋友对他讲。
第⼆招:以房“抵债”
⽼常的⼀个朋友⽤打官司的办法完全绕过了限购令。
⽼常朋友的操作如下:卖家和买家虚构⼀份债务协定,之后买⽅持此份协定起诉卖⽅,卖⽅再申请将房产变为抵债资产,买家通过⾏使债权的⽅式将房产过户⾄⾃⼰名下。这⼀⽅式不仅绕过了限购令,连⼆⼿房的交易成本都省去了。深圳即将实⾏的⼆⼿房按评估价缴纳税款的规定也不适⽤于这种受让抵押物的情况。
将房产变为抵押物过户的⽅式虽然逃过了限购规定,但是还是要⽀付⼀定的诉讼成本,包括诉讼费、执⾏费、保全费等,将占到抵押物价值的3%左右。同时法院也会对这种⾏为进⾏鉴别,倘若露陷,不但房产过户失败,还⽩⽩损失了诉讼的费⽤。
第三招:中介包办
在⽼常了解的过程中,⼀位中介从业⼈员向他介绍,只要⽼常愿意出3万到5万元的“⼿续费”,他们可以尝试为⽼常办理房产过户。“今年我们已经操作了5起这样的交易,其中有3起办成功了,不成功不收费。”中介⼈员向⽼常介绍说。不过,这位中介⼈员并没有保证可以帮助⽼常办理贷款。如果⽼常不要求过户,房产中介还是推荐⽼常采⽤上述提到的“全权委托”⽅式。
⾄于⽼常交纳的“⼿续费”去向何处,具体程序如何操作,这位中介⼈⼠⼀概语焉不详,只是说可以⽤来“打通关节”。
这三招办法看上去各有特点,但⽼常⼼⾥还是有点不放⼼,他随后咨询了⼀位相关领域的律师。这位律师表⽰,不管是全权委托还是受让抵押物,交易双⽅私下签订的合同都不受法律承认,属于恶意串通,卖⽅有钱房两空的风险。⽽房产中介包办的⽅式更是直接触犯现有法规规定,不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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