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案 由】XX(行政行为)公益诉讼
裁判规则
残疾人通过体检获得医疗机构出具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是依法申请或者更换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定条件。检察机关可以依托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拓展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督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定点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办理驾照提供体检服务,既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和就业的平等权利,也促进防控残疾人无证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平衡保护公共利益。
正文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落实残疾人驾照体检服务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残疾人驾照体检 道路交通安全 益心为公检察云
【基本案情】
近年来,为保障残疾人驾车权益,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工作的部门规章,规定右下肢残疾人、双下肢残疾人、单眼视力障碍人士、上肢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并明确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专门医疗机构为残疾人办理驾照进行体检、出具证明。部分医疗机构未依法依规开展残疾人驾照体检服务,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依法履职,致使残疾人难以进行驾照体检,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2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杭州市肢残人汽车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向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杭州市院)反映杭州市某家残疾人驾照体检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未开展相关服务。经查,为贯彻执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定》《单眼视力障碍、部分上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
体条件规定》,浙江省相关职能部门发布全省残疾人驾照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杭州辖区内共计9家医疗机构被确定为定点体检医院,负责对残疾人的视力、坐立能力、徒手握力、手指功能等基本驾车能力进行重点评估并出具身体条件证明。杭州市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组织全市各区、县(市)检察机关对辖区定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并邀请部分公益志愿者参与现场勘查。针对查明的萧山区、临平区、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6家定点医疗机构或因不知晓政策而从未开展体检业务,或在开设体检业务后因体检人数较少予以取消,导致有需要的残疾人因体检渠道不畅影响后续驾照申领、换证等权利的公益受损情形,杭州检察机关依据属地管辖分别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整改违法情形,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残疾人汽车
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约谈定点驾照体检医疗机构负责人,6家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落实残疾人驾照体检业务,并对外公布通知或通报辖区残疾人联合会。其中,萧山区、临平区、桐庐县、淳安县在医院体验中心增设服务,临安区、建德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在驾驶培训机构和车管所内增设服务,方便残疾人体检。截至2022年4月,已有10余名残疾人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完成驾照体检,依法取得驾驶人身份条件证明。此外,
萧山区定点医疗机构还进一步完善体检场所无障碍设施,邀请残疾人现场体验;临安区职能部门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淳安县职能部门开通残疾人驾照体检报告网上传递渠道,实现与交警部门办事窗口的实时信息交互,方便残疾人驾照申领、换证。在此基础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排查,推动残疾人驾照体验工作进一步落实落地。
法院评论
保障符合法定条件的残疾人通过体验、办理驾照,体现了对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尊严的保护,对于促进残疾人社会融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保障社会公众对残疾人驾驶汽车放心的安全阀。检察机关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从残疾人体精准获取案件线索,以专项办案推进系统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打通有关法律政策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促进全域范围内残疾人驾照体检服务无障碍、全覆盖,共同营造为残疾人驾驶汽车提供便利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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