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拍照要求
检验项目照片要求
序号 | 照片要求 | 要求 | 适用车辆类型 |
1 | 车辆左前方斜视45°拍照 | 能清晰显示车辆前外观、前号牌(摩托车产品除外)和轮胎。根据车辆类型,还应能: 1、对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多用途货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外),能清晰辨别(左)侧面车身反光标识; 2、对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能清晰辨别(左)侧面防护装置; 3、对所有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能清晰辨别驾驶室(区)左侧喷涂的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对罐式货车和罐式挂车(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还应能清晰辨别在罐体左侧喷涂的罐体容积和允许装载货物的种类; 4、对栏板货车(不包括多用途货车)和自卸货车,能清晰辨别在驾驶室(区)左侧喷涂的栏板高度,对栏板挂车,能清晰辨别在车厢(左)侧面喷涂的栏板高度;对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自卸货车,还应能清晰辨别(左侧)车厢喷涂的放大的号牌号码; 5、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能清晰辨别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包括标志灯和标志牌); 6、对冷藏车,能清晰辨别在车厢(左)侧面喷涂/粘贴的“冷藏车”字样; 7、对专用校车和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非专用校车,能清晰辨别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 8、对燃气汽车,能清晰辨别在车辆前端标注的其使用的气体燃料类型的识别标志; 9、对教练车,能清晰辨别在车身(左)侧面喷涂的“教练车”字样; 10、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能清晰辨别车辆外观制式、标志灯具; 11、对残疾人专用汽车,能清晰辨别在车辆前部设置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 所有类型机动车 |
2 | 车辆右后方 斜视45°拍照 | 能清晰显示车辆后外观、后号牌和轮胎。根据车辆类型,还应能: 1、对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能清晰辨别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放置于车顶或车辆后部适当位置时拍照); 2、对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以及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其他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专用校车及乘坐人数小于20人的其他专用客车除外),能清晰显示两个处于开启状态的乘客门; 3、对专用校车和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非专用校车,能清晰辨别专用校车车身外观标识; 4、对所有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外),能清晰辨别后部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尾部标志板及(右)侧面车身反光标识; 5、对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能清晰辨别(右)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6、对所有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能清晰辨别驾驶室(区)右侧喷涂的总质量(半挂牵引车为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对罐式货车和罐式挂车(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还应能清晰辨别在罐体右侧喷涂的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或名称; 7、在用车检验时,对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消防车除外)、总质量大于3500kg的挂车(无法喷涂或粘贴放大的号牌号码的平板挂车除外),以及车长大于或等于6m的客车,能清晰辨别在车厢后部喷涂或粘贴的放大的号牌号码;对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自卸货车,还应能清晰辨别(右侧)车厢喷涂的放大的号牌号码; 8、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能清晰识别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牌; 9、对冷藏车,能清晰辨别在车厢(右)侧面喷涂/粘贴的“冷藏车”字样和冷藏车类别的英文字母; 10、对燃气汽车,能清晰辨别在车辆后端标注的其使用的气体燃料类型的识别标志; 11、对教练车,能清晰辨别在车身后部、(右)侧面喷涂的“教练车”字样;残疾人汽车 12、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能清晰辨别外观制式; 13、对残疾人专用汽车,能清晰辨别在车辆后部设置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 | 所有类型机动车 |
3 | 车辆识别代号 拍照 | 能清晰显示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对于无法清晰拍摄的机动车,允许拍摄车辆识别代号的拓印膜 | 所有类型机动车 |
4 | 驾驶人座椅 汽车安全带 拍照 | 能清晰显示驾驶人座椅汽车安全带处于扣紧状态。 注: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车辆左前方斜视45°拍照能清晰显示驾驶人座椅汽车安全带处于扣紧状态时,无须单独拍摄本照片 | 汽车(低速汽车除外) |
5 | 行驶记录装置 拍照 | 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2013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货车,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2019年1月1日起出厂的其他客车,能清晰显示行驶记录装置在车辆上的安装情况;对使用行驶记录仪作为行驶记录装置的,能确认其显示部分是否易于观察、主机外表面的易见部位是否模压或印有符合规定的“3C”标识。 对专用校车、卧铺客车和2018年1月1日起出厂的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还应能清晰确认其安装的车内外录像监控装置的摄像头数量和安装位置 | 应安装行驶记录装置的汽车 |
6 | 灭火器拍照 | 能清晰显示灭火器在车辆上的安装固定情况及数量,能确认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注:车厢内部拍照能清晰显示本照片要求的信息时,可不单独拍摄本照片 | 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旅居车 |
7 | 车厢内部拍照 | 分别从车厢前部往后及从后往前拍摄,能清晰显示车内座位数及布置形式。对校车,应能显示照管人员座位的位置和标识;对客车,应能识别乘客区顶部情况,且对能观察到座垫平面的座椅(位)应能识别是否配备了汽车安全带;对厢式、仓栅式货车和挂车,打开车厢门从后向前拍摄,应能清晰显示货厢内部和顶部状况及确认货厢是否改装、顶部是否开启。 | 客车、校车,厢式、仓栅式货车和挂车 |
8 | 车辆正后方 拍照 | 能清晰显示车辆后部外观情况和车辆号牌。根据车辆类型,还应能: 1、对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能清晰显示后部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尾部标志板、放大的号牌号码; 2、对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能清晰显示安全标示牌; 3、对专用校车,能清晰显示后围板上的停车提醒标示。 注:车辆右后方斜视45°拍照能清晰显示本照片要求的信息时,可不单独拍摄本照片 | 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校车 |
9 | 校车标志灯 拍照 | 能清晰显示校车标志灯打开状态下的车辆状态。 注:车辆左前方斜视45°拍照和车辆右后方斜视45°拍照能清晰显示本照片要求的信息时,可不单独拍摄本照片 | 校车 |
10 | 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拍照 | 能清晰显示校车停车指示标志牌打开状态下的车辆状态。 注:车辆左前方斜视45°拍照和车辆右后方斜视45°拍照能清晰显示本照片要求的信息时,可不单独拍摄本照片 | 校车 |
11 | 操纵辅助装置 拍照 | 能清晰显示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在车辆上的安装固定情况,能确认操纵辅助装置的产品型号和出厂编号 | 残疾人专用汽车 |
12 | 发动机号码/ 驱动电机号码拍照 | 在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拍照时,能清晰显示发动机编号或柔性标签。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发现打刻(或铸出)的发动机号码/驱动电机号码不易见,且易见部位或覆盖件上的发动机/ 驱动电机标识缺失无法拍摄的,应记录在检验表中。 | 除挂车外的其他机动车 |
13 | 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拍照 | 能清晰显示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 | 客车、校车 |
14 | 应急锤拍照 | 能清晰显示应急锤及安装情况。 | 客车 |
15 | 急救箱拍照 | 能清晰显示配备的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 校车 |
16 | 防抱制动装 置拍照 | 能清晰显示仪表盘上的防抱制动装置处于点亮状态。 | 客车、校车、货车、专项作业车 |
17 | 辅助制动装 置拍照 | 能清晰显示辅助制动装置操纵开关。 | 货车、专项作业车 |
18 | 紧急切断装置 拍照 | 能清晰显示紧急切断装置操纵开关。 | 危险货物运输车 |
19 | 手动机械断电开关拍照 | 能清晰显示手动机械断电操纵开关。 | 客车 |
20 | 副制动踏板拍照 | 能清晰显示教练车副制动踏板。 | 教练车 |
21 | 危险货物运输车标志拍照 | 能清晰显示危险货物运输车标志。 | 危险货物运输车 |
22 | 轮胎规格拍照 | 能清晰显示转向轮轮胎规格型号和胎冠状态。 | 客车、校车、货车、专项作业车、危险货物运输车 |
23 | 悬架拍照 | 对采用钢板弹簧的悬架应清晰显示钢板弹数,对采用空气悬架的应能清晰显示空气弹簧等主要部件 | 货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专项作业 |
24 | 盘式制动器拍照 | 盘式制动器拍照时能清晰显示安装盘式制动器情况 | 货物运输货车、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校车、公共汽车、三轴栏板、三轴仓栅式半挂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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