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电动车管理规定
电动车低碳环保,可是电动车的规定也不能忽视哦,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电动车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2017电动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行为,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
(一)电动自行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
(一)电动自行车》目录等规定标准,加强电动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督促维修企业遵守行业规则,确保维修过程中不改变车辆的外形特征与技术参数。
第九条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做好电动车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登记管理第十条电动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电动车所有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车辆来历证明。
(三)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小型低速电动汽车所有人还应当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鼓励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所有人购买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电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第十二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注册登记业务,并发放号牌、行
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简化手续,合理设置办证点,方便申领人办理注册登记,并将办理时间、地点、程序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电动车登记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电动车登记号牌、行驶证工本费的收取,应当严格执行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电动车改装、拼装,影响行驶安全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五条电动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二)驾驶小型低速电动汽车,应当年满18周岁,并取得低速载货汽车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
C3)。
驾驶技术参数超出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车,应当取得轻便摩托车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车,应当取
得轻便摩托车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及本办法规定,依法生产、销售、维修电动车,凡违法生产、销售或违规改装、拼装电动车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维修,并处以或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生产、销售、维修企业营业执照。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对本办法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车,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对本办法实施前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实行备案登记,设定过渡期限为5年,超出过渡期限的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推广应用重点工作任务
一、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推进政策落到实处
1、研究制定《大同市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营销和推广应用财政资金补贴办法》。
牵头部门:大同市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营销和推广应用财政资金补贴办法》。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
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供电公司。
时间进度:
4 月份完成,全年实施。
3、制定出台《大同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残疾人汽车
牵头部门:大同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办法》。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时间进度:
按国家要求完成,持续实施。
5、编制完成《大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链》。
牵头部门:大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链》。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
时间进度:
4 月份完成,全年实施。
7、制定出台《大同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
牵头部门:大同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办法》。
牵头部门》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
市、县(区)人民政府。
时间进度:
全年实施。
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电动汽车推广应用
14、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实现充电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党政机关等区域覆盖。
牵头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
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供电公司。
时间进度:
12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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