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甲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奔驰品牌
甲方是有权销售奔驰品牌汽车。为共同推动奔驰汽车的销售,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销售奔驰汽车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品牌和车型:
二、销售区域:甲方允许乙方在【          】区域销售,乙方违反区域销售规定的,甲方有权按【  】元/每台车对乙方处以,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返利
1、乙方向甲方订购汽车,甲方根据乙方的月销量(X)(以开票为准)分A、B、C三类按月销售总额的一定百分比向乙方返利:
A类
B类
C类
月销量
返利
月销量
返利
月销量
返利
X3
4%
X=2
3.5%
X =1台
3%
三、订购:乙方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亦可)向甲方下订单,甲方收到订单后向乙方确认能否交货以及交货时间:甲方库存有货的,可按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交货;甲方库存无货,需要向厂家订购的,交货时间将根据厂家交货时间确定。
四、价格
甲方向乙方的现行销售价格见附件,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根据厂家的定价政策对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双方将执行新的价格。
五、交货及验收
1、交货方式:乙方到甲方提车,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下乙方要求其他交货方式的,双方另行协商。
2、车辆交付时乙方应对车况、随车配件、车钥匙等进行检查验收,填写甲方提供的《新车入库检查单》(或其他名称)视为对车辆状况等的认可。
3、随车资料(合格证、保修手册、使用手册等)在乙方付清车辆全款时交付乙方,乙方收
到后应仔细检查,若有异议应在两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甲方已完成全部随车资料的交付。
六、风险承担及所有权转移
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时转移给乙方,车辆所有权自乙方付清全款转移给乙方。
乙方付清全款前,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车辆,不得对车辆进行抵押等处分、不得自行使用,不得将车辆用于提供试驾服务,如出现损坏、刮碰、丢失及随车配件工具丢失等,甲方不接受退货,乙方应将车款全额支付甲方。
七、保证金和车款
1、在甲方向乙方确认订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订单项下车辆价款的30%作为保证金,乙方未付清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交车。
2、乙方自提车之日起【60】天内应向甲方付清全额车款,乙方付清全额车款后甲方将随车
资料交付乙方。在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保证金可转为车辆价款或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自提车之日起【60】天未向甲方付清车款的,应在前述期限内自负运费自担风险将车辆运回甲方,车辆无任何毁损且随车资料齐全的,甲方将保证金退回乙方。乙方逾期未付清车款又未将车辆退还甲方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按【  】元/天扣除。车辆丢失或有任何毁损,或随车资料遗失损坏的,甲方不接受退货,乙方仍应按附件的价格向甲方支付车款。
4、乙方的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或不足以抵偿违约金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和违约金差额。乙方未足额赔偿甲方或付清全部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中止合作,并暂停向乙方返利。
八、销售支持和管理
1、物料支持
甲方为乙方配备宣传单页200份,易拉宝2个,车型牌2套,报价单一份,雨伞两把,销售
话术一份。
2、乙方为销售本合同合作车辆应设立独立展区,配备独立的销售人员。
3、乙方配备的销售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培训。
4、乙方的广告、展车及展示区域布置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符合甲方统一的品牌形象要求。甲方应乙方要求可以为乙方提供有关模版。
5、乙方运输车辆及展示车辆均应投保相应保险,并向甲方出示保险购买凭证。乙方在运输及展示车辆时出现保险事故,应将保险理赔款用于赔偿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乙方不符合甲方上述要求的,应进行整改,拒绝整改或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合作。
7、乙方如有集团客户或政府采购不能单独完成销售的情况,可向甲方报备,由甲方协助乙方共同完成销售,返利另行协商。
8、在乙方提车之日起【45】天内如甲方需要向乙方调回车源,则往返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如超过【45】天,在乙方没有确认客户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调回车源,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均有权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调换车型,乙方需要调换车型的,调换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9、非本合同项下的由乙方自行转售给最终客户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维修、投诉及其他纠纷的处理,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
九、售后服务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车辆为厂家的合格产品,享受奔驰厂家提供的正常的售后服务。乙方在销售中应着力推荐客户到甲方进行维修保养。
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一年,自2010年【 】月【 】日起至2011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
满,双方均无异议的,合同期限自动顺延一年。合作期间,如果奔驰厂家禁止甲乙双方的类似合作,则甲方随时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的形式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具有同本合同同等之法律效力。
附件:价格表
甲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