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打印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07.11
【字 号】黑人社函[2011]369号
哈尔滨汽车【施行日期】2011.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打印发放工作的通知
(黑人社函[2011]369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技工院校:
  根据《关于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5号)和《关于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0]18号)的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从2010年开始启用全国统一样式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并从2011年开始通过“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证书打印和查询。为做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打印查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毕业证书打印过程中对少量经省级专家组论证无法归入《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09年修订)》的专业,可以按照最新补充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新增专业(附件1)进行规范。仍不能归入以上新增专业的,将该专业有关信息填写《技工院校专业申报表》(附件2)进行新专业申报,并于7月30日前上报省厅技工教育处。
  二、各地要根据全国统一编号基本规则,依据《全省技工院校名称及院校代码》(附件3)指导所辖技工院校做好毕业证书的编号工作。如果院校代码和名称有遗漏或错误的,请及时与省厅技工教育处联系。
  三、各地要指导所辖技工院校在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内做好学校名称和学校办学层次、学生毕业层次的确定工作,对于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发生改变的,要按照主管部门最新批准的学校名称、办学层次确定毕业证书相应编号,并在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内进行变更。
  四、各地要指导所辖技工院校按照人社部2009年修订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在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内做好专业规范工作。对于目前学校所设专业名称与上述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应指导学校认真研究专业目录,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内涵,将其归入专业目录中相应专业。
  五、各地要指导所辖技工院校应用新上线运行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打印查询软件模块,做好毕业证书打印前的有关复核工作。《2011年毕业证书打印管理操作流程》请到黑龙江技工教育信息平台下载。
  六、网上通过毕业生信息审核的市地请于8月5日前到省厅技工教育处领取空白毕业证书,并将打印完毕的毕业证书于8月15日前送交省厅技工教育处进行验印。
  七、各地要严格做好所辖技工院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八、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打印查询软件的电脑硬件要求:CPU为PⅢ1.0G,内存128M;软件要求:Windows98以上,Office2003。打印机要求具有证书打印功能。各地要指导所辖技工院校按照以上要求,配备必要的打印设备,做好打印前的设备配置工作。
  各地在毕业证书打印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与省厅技工教育处联系。
  联 系 人:崔岩 胡冬青
  附件:1、《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新增专业(略)
  2、《技工院校专业申报表》 (略)
  3、《全省技工院校名称及院校代码》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3
  《全省技工院校名称及院校代码》
代码
院校名称
001
哈尔滨技师学院
002
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
003
哈尔滨电站集团高级技工学校
004
哈尔滨工贸技工学校
005
哈尔滨妇联女子技工学校
006
哈药集团技工学校
007
哈轴承厂技工学校
008
哈尔滨北方技工学校
009
哈尔滨医药保健技工学校
010
哈尔滨圣泰技工学校
011
哈尔滨四通技工学校
012
哈尔滨机电技工学校
013
哈尔滨汽车总公司技工学校
014
哈尔滨应用技术技工学校
015
哈尔滨兰河技工学校
016
哈尔滨铁建技工学校
017
哈尔滨双龙技工学校
018
哈尔滨名岛技工学校
019
哈尔滨环境工程技工学校